2015年9月6日星期日

動物警察 千呼萬喚不成立

201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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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訊)本港無牌販賣寵物的問題愈趨嚴重,除了衍生無數公共衛生問題,亦涉嫌虐待動物。販子隨便在街頭擺放一個紙盒,盛載幾隻小貓小狗或倉鼠就可做生意,小動物飽受日曬雨淋,其居所亦污煙瘴氣,但因警察對法律不認識,往往視若無睹,放生違法者,間接助長無牌繁殖、販賣及虐待動物的歪風。成功將違法販賣者入罪的案件非常罕有,最成功的一宗發生在2010年,一名女菜販在元朗合益街市垃圾站外檢到3隻幼小唐狗,於是在菜籮裝著3隻小狗,在菜檔標價每隻150元兜售,並公然推銷「狗仔好肥,你識得點煮啦!」有市民不值所為,將惡行拍下並放上網,然後報警。網民瘋傳該片段,並狂轟女菜販無良,但警員到場後,竟稱6個月以下的狗可以買賣,拒絕跟進。報案人再致電漁護署和愛護動物協會求助,警方終作出票控。女菜販兩項虐畜和一項禁止販賣動物罪成,被判罰款2500元。

政策落後 罰則太輕

動物友善政策關注小組主席二元表示,本港非法販賣及私人繁殖貓狗的問題一直嚴重,原因是漁護署人手不足,而前線警員對動物罪案的認識也不足、執法不力,以致在街市販賣及困籠畜養貓隻問題不斷惡化,當中極可能涉及虐待動物的問題。他指出,德國、澳州、美國、英國及台灣新北市等都相繼成立了「動物警察」,反觀本港,儘管團體促請成立「動物警察」已8年,但仍然只聞樓梯響,反映政府在保護動物的政策大落後,而且刑罰亦太輕,通常罰款了事,沒有阻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