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連結在此: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37192
你,很討厭狗嗎?
什麼時候開始,我們的社會和狗狗變得如此水火不容?
但是我們的社會,又真的可以沒有狗嗎?回想一下人類的歷史,我們和狗狗都相處幾千年了,狗狗在扮演著什麼角色?
以前幫人類狩獵牧羊的不說了,說現在,我們何曾過著沒有狗的生活。我們的警隊要有警犬,今時今日的責任不只偵緝,還要鎮壓示威。 我們的海關又要緝毒犬。遇有天災人禍,我們又會調派行先死先的搜索犬到災場進行搜救。 沒有一個社會不尊敬消防員的,但奇怪我們卻從來不尊敬狗。
日常生活呢? 狗狗是大小地盤的護衛,貨櫃場停車場的保安,失明人士扶手仗(導盲犬),很多人的心靈伙伴……
我很難想像,我們的社會可以沒有狗,以前從未試過,以後應該也不會。
印象中你記得狗狗有加害過人嗎?但我們又如何對待狗狗呢?虐狗殺狗毒狗食狗的我當是少數例子吧(其實一點也不少) ,但一般市民何以如此討厭狗隻?香港幾乎沒有地方可以養狗了,公屋不可以,居屋不可以,大部份私人屋苑都不可以,連很多村屋也不可以。 少數大廈在公契上即使沒有禁止養狗,但只要有人投訴,立案法團就迅速反應立令禁狗。即使不禁,也會訂下種種限制百般刁難,電梯內有其他住客狗狗就不得進入,經過大堂要手抱狗狗,狗狗四腳要保持離地,有些屋苑的狗狗不能從正門進入,狗狗不可以吠叫,狗狗不可以有氣味!養狗猶如匿藏通輯犯!
我們真的這樣討厭狗嗎?全港有接近三十萬戶養狗戶,18區卻只得不到30個狗公園,但除了彭福公園及山頂花園外,其他狗公園範圍細得可憐像劏房,大部份只是千多平方呎的石屎地。 很多都是在常規的公園內施舍一小角落給狗狗,而狗狗卻不得在公園正門進出,要走捷徑進入。所以你會在設有狗公園的大公園的入口看到「狗隻不得進入」的告示牌,你見過更荒謬的事嗎?!
狗狗當然也不可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即使的士例外,但你也會受盡司機白眼!狗狗絕對不可進入任何食肆,如有違規客人店主都要受罰!最高刑罰為監禁6個月。真是罪大惡極呀! 至於流浪狗嘛,就更神憎鬼厭了。有市民在街上發現了流浪狗(流浪狗不是在街上在那裡?),就會立即報警,漁護署接報後會極有效率不分畫夜派捉狗隊將狗隻「繩之於法」,by hook or by crook, 用捕獸索或捕獸器,生擒活捉,不計死傷,彷佛和狗狗有血海深仇,不捕獲誓不罷休!漁記不問情由的每年平均人道毀滅過萬隻流浪動物,振振有詞說因為有人投訴!至於投訴的內容是什麼,沒有人能答得出,大概就是市民所說的「我見到有隻狗!」
我們真的這樣討厭狗嗎?父母們在街上一看見狗就把子女扯開十丈遠:「狗會咬人的」「狗有傳染病」,見狗如見鬼!
我們的社會即然對狗如此深惡痛絕,也請以後不要再有求於狗吧!我設想那些要趕盡殺絕狗隻的朋友,一天家裡遇上天災人禍,要出動到搜索犬營救,我可以肯定告訴你,狗狗會不計前嫌,豁了命去救他們的。然而,到事過境遷,他們看見街上有流浪狗,又會依然報警投訴,送狗狗上路到黃泉。
人類對待狗隻,是恩將仇報的完美示範!
我倒不介意一天我們的社會都沒有狗,至少,那再沒有狗隻被大家剝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