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2015/9/6
民居驚變「地獄貓狗養殖場」,兩年前大角咀通州街唐樓八百呎單位,有退休漢飼養逾百隻貓狗作配種販賣,惡劣環境導致狗隻患病,甚至死亡;本報重返現場,早已人面全非。惟地獄養殖場掃之不盡,另一個位於大埔滘、專繁殖藏獒及其他大型狗隻的無牌狗場,經本報兩年前踢爆後,懷疑現時仍有運作,附近居民指屋內經常傳出狗吠聲,而且狗隻兇猛咬人。根據目前法例,只要售賣自養動物就毋須領取動物售賣商牌照,立法會議員批評,動物養殖場牌照接近零監管,執法部門各自為政,促盡快修例。有犬隻訓練中心負責人更擔心,部分狗場配種混亂,可導致狗隻基因排斥,狗隻或會發狂咬人。
「走晒啦,畀人拉咗之後冇返過嚟啦。」位於大角咀的一間建築材料公司員工憶述,其公司樓上的一個單位曾飼養逾百隻貓狗作配種販賣,街坊投訴單位傳出惡臭報警,屋主被警方調查後帶走,「嗰時真係幾臭,啲貓貓狗狗都捉走晒啦。」
大角咀唐樓逾百動物受虐
一三年十一月,六十一歲的退休漢被揭發租用大角咀通州街唐樓的八百平方呎單位,飼養一百零一隻狗及三十四隻貓作配種販賣,包括名種狗芝娃娃、貴婦、松鼠及哥基等,貓隻則有波斯貓等。單位長期傳出惡臭,鄰居終難忍報警,警方調查後,發現單位內的七十六個籠被疊成兩至三層,滿地動物糞便,有大量蟑螂、蜘蛛及蒼蠅,屋內窗門幾乎全部密封。退休漢多年來出售動物到寵物店販賣,至於獲救的貓狗最後被送交愛護動物協會及漁護署檢驗,發現部分狗患眼疾、皮膚病及營養不良,當中有三隻狗死亡,退休漢於今年被判監三個月。
記者重返現場,發現單位早已人面全非,以往用作寵物配種販賣的單位,已變成音樂工作室,屋內、梯間的臭味亦已消散,屋內外回復平靜。
兩年前本報揭發無牌狗場
市區非法貓狗養殖場被搗破,但郊區的無牌狗場懷疑仍在運作。一三年八月,本報記者直擊位於漁護署轄下,大埔滘自然護理區附近荔枝坑的無牌狗場,揭發由五間細小的鐵皮屋搭建而成的狗場,以出售「自家繁殖」的西藏獒犬為主,屋內有逾五十隻大狗逼在狹小的鐵籠內進食及大小便,衞生環境惡劣。
最近記者再返回無牌狗場,遠處已傳來陣陣震耳欲聾的狗吠聲,估計有數十隻狗在鐵皮屋內,期間有三名中年男女進入,但長時間未有步出。當記者欲接近狗場時,疑是屋主的南亞裔兩男一女,剛帶同兩隻唐狗外出,記者問及是否有狗隻出售,女屋主未有回應,只以英語說:「此路不通,這裏不能走到另一邊。」並隨即趕走記者。
「好多人喺附近行山,但大家都唔知有狗場,如果真係養藏獒都幾得人驚,擔心隨時咬到人。」
經常到大埔滘自然護理區行山的潘先生,對附近有一個懷疑無牌狗場表示驚訝。有村民直指,該屋屋主甚少與他人溝通,經常神神秘秘,但坦言他們飼養的狗隻兇猛,「佢哋啲狗會咬自己人。」至於狗場是否仍在營業,村民不敢多言,「唔知仲有冇賣,淨係知佢哋係一班印尼人。」
議員:部門互卸責 問題難解決
目前在本港開設動物繁殖場需持有「動物售賣商」牌照,惟售賣自養動物則毋須領牌,不少人打着「領養」名義,收「利是」販賣動物。立法會議員陳克勤批評,現時狗場牌照接近零監管,因漁護署、地政總署處事疏忽,未能杜絕無牌狗場營運,「啲人唔拎牌都係因為地契問題,所以打擊無牌狗場要通過消防處、漁護署、地政總署執法,但有事起上嚟各個部門或會推卸責任,難以成事。」他指,現時正討論有關規管動物繁殖法例,已進行多輪諮詢,即將提交立法會討論,他促盡快修例杜絕無牌狗場。
事發經過
日期:二○一三年十一月四日
地點:大角咀通州街唐樓的八百平方呎單位
經過:六十一歲退休漢於租用單位飼養一百零一隻狗及三十四隻貓作配種販賣,單位長期傳出惡臭,鄰居終難忍報警。
結果:退休漢於裁判法院承認兩項殘酷對待動物罪,判囚三個月。
另稿:
衞生惡劣 亂繁殖易生瘋狗
飼養狗隻場地衞生情況欠佳,隨時養出禍!有犬隻訓練中心負責人指,狗場配種系統混亂,特別是近親繁殖,可能會導致狗隻基因排斥,或會發狂咬人。
去年八鄉有村屋租戶在屋內飼養三十六頭名種狗,據悉起初只飼養兩隻狗,但狗隻不斷生育繁殖,導致屋內有大批狗隻,部分困在籠內,現場衞生環境惡劣,滿布狗糞,而當中更有狗隻脫水、患皮膚病及受傷。
困「集中營」 影響犬隻身心
群峰犬隻訓練中心負責人劉先生表示,現時不少狗場私下為狗隻進行配種極為不人道,「佢哋只為賺錢,就整到好似係集中營一格一格咁困住啲狗,一直係咁生仔!」劉坦言會對狗隻身心深受影響,「因為啲人唔識照顧,令狗隻好容易有病,好似狗瘟、腸炎,死亡率仲好高,好易傳染畀其他狗隻。」
劉又指部分狗場配種系統混亂,「佢哋會進行近親交配,哥配妹、媽配仔咁,完全唔理後果!」近親繁殖會導致狗隻基因排斥,令性格出現問題,「佢哋大個咗會變得好緊張、神經質,甚至完全控制唔到自己嘅行為。」
另稿:
豬場變狗場 漁署「無發現」
本報曾於兩年前踢爆大埔滘的鐵皮屋懷疑無牌狗場,同時涉嫌違反土地用途,惟至今鐵皮屋未有變動,漁護署指曾派人調查,但無發現有人賣狗。
違規僅最高罰款二千元
漁護署發言人指,根據《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動物售賣商)規則》,任何人士經營售賣動物業務,包括動物繁殖場,必須領有由該署簽發的動物售賣商牌照,並遵守發牌條件及營業守則,違者最高可處罰款港幣二千元。而當局近日曾派員巡查大埔滘的鐵皮屋,並無發現非法售賣狗隻的情況。
大埔地政處發言人曾證實涉事構築物只容許作養豬用途,但被擴建及轉作飼養狗隻用途,而經與新界東寮屋管制辦事處查證後,證實該處亦屬已登記寮屋,但其用途與登記紀錄不符,地政處及寮管處將分別向牌照持有人及寮屋佔用人採取適當管制行動,包括發出警告信,要求相關人士於限期前作出糾正。不過,記者發現現場未有變動再向地政總署查詢,發言人回覆大埔地政處於警告無效取消了相關的政府土地牌照。而新界東(一)寮屋管制辦事處指作居住用途的部分構建物仍有寮屋登記編號外,其餘構建物均屬違規寮屋,現正跟進清拆及收回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