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有6名子女、一家靠綜援維生的婦人,今年7月在元朗一間寵物店偷走一隻價值5.5萬元的亞達伯拉象龜,惟在家飼養時龜隻不斷叫及撞箱,只好將牠帶到濕地公園放生。翌日她再到店舖,欲偷走另5隻總值約4萬元的龜,但當場被擒。婦人昨認偷竊罪,裁判官聽到她放生龜的理由時大感驚訝問「龜識叫?」該隻被放生的龜仍未尋回。
判囚3個月
判囚3個月
被告鍾嘉儀(37歲)被控於7月30及31日在元朗又新街寵物店「稀鰭」,偷去6隻總值約9.5萬元的亞達伯拉象龜及東非豹紋陸龜。案件原定昨預審,被告改口認罪。裁判官指案情嚴重,且涉案龜隻價值不菲,判被告入獄3個月。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患思覺失調及抑鬱等,須定期到青山醫院覆診,因涉案店舖容許客人玩龜,她一時受誘惑而偷龜,打算拿回家飼養。辯方又指被告案發後遭店舖職員「起底」,其電話號碼等資料外洩,她不斷收到咒罵電話及遭鄰居指指點點,飽受壓力。案情指寵物店職員於7月31日發現被告形迹可疑,截停她時發現她身上藏有5隻龜,於是報警。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發現被告之前一日曾在店內偷去一隻亞達伯拉象龜。
案件編號:TMCC2221/15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患思覺失調及抑鬱等,須定期到青山醫院覆診,因涉案店舖容許客人玩龜,她一時受誘惑而偷龜,打算拿回家飼養。辯方又指被告案發後遭店舖職員「起底」,其電話號碼等資料外洩,她不斷收到咒罵電話及遭鄰居指指點點,飽受壓力。案情指寵物店職員於7月31日發現被告形迹可疑,截停她時發現她身上藏有5隻龜,於是報警。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發現被告之前一日曾在店內偷去一隻亞達伯拉象龜。
案件編號:TMCC22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