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6日星期五

我在豬肉檔前,呼籲街坊緝殺「豬」狂徒 / Roni Wong

週二 2018-01-23
原文連結在此: https://www.inmediahk.net/node/1054709
日前,大圍野豬被虐殺分屍,身首異處,內臟被掏空,全城震怒。而警方 Hea 查、漁護從來不公開解剖報告,故然是常態。於是今日黃昏,匆匆忙忙擺設街站,呼籲街坊緝拿「殺豬狂魔」!

大家要注意:我站在行人徑上舉咪疾呼:「誓- 緝 - 殺 - 豬 - 狂 - 魔!」!街站背後正正就是一間豬肉檔,正正就有一位麻甩叔叔,即是專業的「肉類分割技術員」手起刀落,砍斷豬骨,掏空內臟,然後分件上架售賣。

我不知道這樣的叫嚷,會否影響肉檔的銷情,搞不好連累人家生計,上了《東張西望》、店東哭訴,我被公審、被扣上「動物膠、動保L 」的帽子,白詞莫辯之餘、可能也害苦了動物。

「快啲捉咗個仆街冚家剷!」正義凜然的街坊,在肉檔前義憤難平,一時興起,一時忘形,忘記身後的豬肉佬—— 手持上一把利刀。有不少街坊經過打氣,口裡說著「支持、加油!」聽進耳內,故然有點欣慰,但有誰又會意識到,我身後正正站著一位應該比「殺豬狂魔」,處理豬肉來得更「專業」的肉類分割員。坦白說,我倒還想不清一道問題:全城千刀萬里追的 「殺豬狂魔」 同 「肉類分割技術員」本質上分別在哪?是因為動物的膚色,待遇就合理地有所不同?

有人話,這些血腥屠宰、掏空內臟的殺豬事件每天就在屠房上演,數量甚至數以百計。肉食工業,故然亦不應鼓勵。然而,宰殺動物,屠房內叫做合法屠宰;出了屠房門口,就叫虐待動物。我不確定碰巧在肉檔前設街站,有多無稽、有多精神分裂,然而可以肯定的是,如此公然、憚無忌彈地宰割野豬頭顱、掏空內臟,再棄置於公眾小徑。意識形態上,殺豬狂徒就是要挑戰你地每一位香港人、每一位尊重動物的人道德底線!

香港多了一位變態殺豬的狂魔;同時多了一位,在糾結中替動物找缺口、替自己找出路的痴線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