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5日星期二

野豬圍城? 餵食惹的禍

《東方日報》,2019/2/4

豬年將至,近月關於野豬的討論很熱烈,一時說要把牠們搬到荒島,一時又說要引入天敵,甚至要誅殺高風險野豬。野豬本屬山野,近年卻不時在市區出現,是牠們天性改變,抑或人類的行為讓牠們改變了覓食習性?人與野生動物同活於這個城市中,能成為鄰居,本應慶幸,但恐懼與缺乏了解卻令衝突頻生。

中國人以動物作為生肖,傳說是源於佛教的十二神獸,充份體現人對自然和動物的敬畏。到了21世紀的今天,人類自認能掌控大自然,把衝突說成「野豬滋擾」,顯然是一種以人為本位的思維模式。凡事必有因果,今天野豬從野外闖進民居,我們要問的,除了如何處理這個問題,更要了解事件之因,這個責任我們逃避得了嗎?

【野豬受害者關注組】  倡殺豬設宴招待旅客

去年8月才成立的「野豬受害者關注組」,目的是透過社交媒體群組聯絡曾被野豬滋擾的市民,負責人Wesley認為近年野豬與人的衝突越見頻繁,希望可以提高公眾的關注和對野豬的認知,收集到滋擾個案後能向政府施壓。

「我們發現網上有很多關於野豬的錯誤資料,例如有人說如果被野豬襲擊,就要衝上山,野豬每小時能跑40至50公里,人根本沒法比牠們快,若遇到有惡意的野豬,很難完全無事。」Wesley說若碰到野豬,最好找障礙物阻隔彼此,又或爬到至少六呎高的物體上,如果被野豬撞跌,最好立即站起來,不要跌坐地上。

漁農自然護理署2017年停止野豬狩獵隊的工作,進行「捕捉、避孕、遷移」先導計劃,Wesley認為這方法效用很低,「其他國家也不用這方法,難道香港人比他們更叻?但要否恢復狩獵隊我們是有保留的,因為不安全,流彈有可能危及途人」。雖然成立了關注組,但Wesley說自己並沒見過野豬。

建議政府出租捕獸籠

現時關注組已聯絡上的受害人,有幾位農夫,主要問題是野豬走入田中覓食和掘起農作物,亦有咬傷農場狗隻的個案,Wesley建議漁護署租出捕獸籠放在農田外圍,「若捉到野豬,可以在漁護署監督下即場屠宰,把野豬煮成野豬宴,甚至能招呼遊客,農民沒有損失,反而有少少收入。現在殺了野豬就會堆填,若數目增長得太多,就一定要殺,到時堆填區都會有壓力」。

Wesley稱野豬食量大,成年豬每天要吃三公斤食物,野外糧食根本不夠,才會跑到民居附近覓食,「很多人說是人類侵佔了牠們的生活空間,完全不是,牠們是為了高蛋白質的優質食物才到民居,牠們很懂得覓食而且跑得快,要先了解牠們的習性才能找出合適的方法來處理」。

漁護署曾指,市民餵飼野豬是令野豬走入市區的一大原因,Wesley同樣不贊成餵野豬,直言政府在教育方面做得差,「只是說遇到野豬可以打甚麼電話,完全沒有教育大眾野豬是怎樣的動物,牠們的體能、食物、生理結構、外國的情況等,完全沒有教育。若有非殺生的解決辦法,我是支持的,不一定要殺豬,但似乎並沒有非殺傷力的方法」。

【野豬關注組】  停止餵飼締人豬共融

野豬與人類的衝突不是近月才發生的事,「野豬關注組」已成立五年,幹事黃豪賢說關注組的宗旨一直沒變,就是希望做到「人豬共融」。近月野豬成為熱話,區議員和立法會議員紛紛提出不少建議,黃豪賢說不想揣測背後的原因,「多了人關注始終是好事,有些人甚至不知道有狩獵隊的存在,或者以為野豬是兇悍的」。

首先是有人建議引入天敵,或是將豬放到無人荒島,又有罵野豬不懂守交通規則,甚至說今年野豬犯太歲。面對這些說法,即使野豬懂說話,大概也未必想回應,黃豪賢亦只能感嘆:「真是無稽之談,說野豬不懂交通規則,駕駛人士不是也有責任留意路面情況嗎?路政署應豎立注意動物橫過的告示板,又或者裝設鏡子在轉彎位處,讓駕駛者能清楚路況。」

他認為把責任推卸給野豬,是一個「簡單又無賴」的做法,「野豬撞爛了尊貴議員的車,原來車的損壞,竟比一條生命重要!」

野豬是否真的犯了太歲而被「密切關注」,實在不得而知,有議員提出這個看法,讓黃豪賢哭笑不得,「如果因為犯太歲就要恢復狩獵,那是與民為敵,他犯的就是眾憎」。他感到近月某些人士的言論,是在「妖魔化」野豬,甚至把市民與野豬放在對立面,「這是污名化野豬,難道我們和野生動物是『你死我亡』的嗎?為何就不能和平、理性地找出解決方法?」

要尋找適當的野豬管理措施,掌握確實的野豬數字和全港分佈情況相當重要,黃豪賢希望漁護署能盡快完成資料搜集和統計,現在只有野豬出沒和市民投訴數目,不足以全面制訂措施。

五年前,關注組成立的目標是希望以其他方法取締狩獵隊,直至2017年,署方停止以獵殺形式控制野豬數量,看似是小勝一回合,「我們反對狩獵隊是因為成效未必顯著,每次獵殺的野豬數量不多,但流彈卻有可能傷及途人,而且他們不需交還槍和子彈,子彈的去向亦不用交代,整個制度非常不透明」。

狩獵隊出動多收穫少

由2012至2016年,狩獵次數比獵獲的野豬要多,以2016年為例,狩獵隊出動61次只獵獲45隻野豬,理由很簡單,鳴槍一聲,殺一頭豬,其他豬立即鳥獸散。漁護署亦以此為由,去年暫停狩獵,改用「捕捉、避孕、遷移」先導計劃。

黃豪賢則以觀望態度來面對這個先導計劃,因為野豬避孕是首次在香港進行,現在亦暫未知成效,「相比獵殺,避孕是較為文明和進步的方法,但這似乎只是暫時的過渡方案,教育和城市規劃是更長遠的目標」。

正當關注組以為漁護署暫停狩獵隊,能鬆一口氣時,署方近日又提出要人道處理「高風險」野豬,所謂高風險分為兩類:一、曾襲擊人;二、習慣在市區覓食,或習慣主動向人索食並會從人手上搶食物,而且容易發惡。黃豪賢認為這個措施是「開倒車」,並且堅決反對,認為無論任何條件,野豬都有生存權,不能因為曾襲擊人或習慣在市區覓食就要被人道毀滅。

對於高風險野豬的分類,亦存在着不少可商榷之處,例如如何得知某隻野豬經常向人索食?某隻容易發惡?即使發現一隻完全符合「高風險」定義的野豬,是「犯事」一次即捕即殺,抑或是經過長期觀察?又如何肯定是同一隻野豬而不會「錯殺良豬」?大概先要釐清各種定義及執行方法,才能說得通進行人道毀滅的必要性吧。

呼籲勿把野豬寵物化

然而,當我們選擇以人道毀滅的方式來對待這些所謂高風險野豬時,作為有高度智慧的人類,會否先理解事情的因果關係?胡亂餵飼野豬明顯就是野豬走進市區的最大原因,無論是漁護署數據還是民間團體如野豬關注組,都一致認為餵飼改變野豬覓食習慣,導致牠們經常跑到市區,衝突自然頻生,「野豬不會無故攻擊人,除非受到挑釁,才會本能地保護自己。而且不少人都把牠們寵物化了,牠們不是小貓小狗」。

關注組除了黃豪賢,還要靠一群有心義工,時刻巡視野豬出沒地點,有人「好心」餵飼,但想傷害或捕捉野豬的亦大有人在,義工不時在近民居的山邊找到捕獸器,黃豪賢說平均每月也有兩、三宗,近半年更發現有人用膠索帶捉野豬,綑綁着豬的鼻或索頸,有些較幸運的逃脫了,有些卻因為細菌入侵導致皮膚潰爛。
「早前有義工發現一些索套陷阱裝置於樹叢間,那些是豬行走的必經之路,套住頸就動彈不得,亦有見過俗稱『食人花』的夾腳捕獸器,有隻三腳豬媽媽因為捕獸器而斷了一腳,以前見牠帶着小豬,現在不知是否還存活了」。

【漁護署】  六人小隊管全港野豬

野豬出沒的報告,單是去年首10個月,漁農自然護理署已接獲679宗,區議員都很關注,說居民均擔心會被野豬攻擊。恐懼源於無知,正如古人把日食說成天狗食日,天然災害說成怪力亂神,野豬到底是否窮凶極惡之物?到底有何誘因讓越來越多野豬走入民居,形成人豬衝突?

在漁護署接獲的滋擾個案中,與食物相關的,有44%是因為餵飼,34%則是戶外垃圾,所以漁護署高級濕地及動物護理主任張家盛指出,制訂管理策略時,減少食物來源絕對是重點,「很多人把餵飼野豬當成『終身職業』,但他們未必住在該處,成群豬30多隻等自己餵,餵那一刻可能很有滿足感,覺得牠們很可愛,但餵完就離開,留下垃圾滿地」。

近年野豬出沒之最必數港島半山區,張家盛解釋,因為該處路面窄,大廈或屋苑附近未必有垃圾站,不少垃圾只堆在路旁,「民居的垃圾收集沒有管理好,亦是導致野豬走到市區覓食的一大誘因。市區食物的問題佔了差不多八成,若能解決餵飼和垃圾問題,已經會有很大改善」。

要教育大眾不能胡亂餵飼野生動物,又或重新設計垃圾收集系統和設施,並非一時三刻能完成,但野豬走入市區的問題已不容忽視,漁護署從2017年開始實施「捕捉、避孕、搬遷」先導計劃,嘗試控制野豬的數量及出沒的範圍。

署方過去15個月捕獲130隻野豬,並替48隻野豬注射避孕疫苗、6隻進行絕育手術,避孕疫苗適用於成年豬隻,有效期四至六年,一般野豬壽命少於十年,六歲已算老豬,張家盛說一針已達效果。但先導計劃只實行一年,漁護署日後還需要尋回已做避孕的豬隻,看牠們的血液、激素含量,才能確定避孕是否有效。

絕育則適用於年紀較小的野豬,因為必須在戶外以內窺鏡進行微創絕育手術,效用比避孕更永久,但暫時只是試行階段。野豬出沒的次數增加,有人說是因為數量增加了,但漁護署卻指出未有數據顯示野豬有「不尋常」的增長,但當被問及全港野豬數目時,署方卻未能提供確切數據,表示還在搜集當中。「我們在郊野公園安裝紅外線自動相機,調查各區郊野的野豬數目,亦有用全球定位頸圈,讓野豬戴上,追蹤牠們的活動範圍」。

胡亂驅趕隨時遭攻擊

在野豬經常出沒的市區地點,署方則用捕捉及搬遷方法,把野豬遷至遠離民居的郊野,解決即時的人豬衝突,但過程需時,「我們會在野豬出沒的地方觀察,花兩至四星期,讓野豬熟習我們的存在,然後由獸醫用麻醉槍捕捉,再遷移」。在過去15個月,共有92隻野豬被搬遷至偏遠的郊野公園。先導計劃預計今年底進行檢討,再進一步制訂未來的策略。區議員轟署方行動太慢,署方卻解釋野豬管理先導計劃人手及資源不足,只有一支六人小隊執行任務,應對滋擾個案明顯不夠快,希望未來能增加資源和人手,並成立專責小組。

人豬衝突的個案,曾發生於民居、學校、公廁等,張家盛指出,當野豬被困在一個地方時,會很驚慌,若有人追趕或迫牠們離開,豬隻很多時是因為自衞而衝擊人類,「例如有個案是野豬走入學校,保安員把牠驅趕,牠受驚就會衝撞人。保安人員不懂野豬習性,所以遇見野豬闖入民居,就要找漁護署幫手。這種個案每年約有幾宗」。
漁護署偶爾亦接獲山中有捕獸器報告,署方會立即到場拆掉,可能因野豬不是香港受保護動物,有人以為可以擅自捉野豬進食,但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任何人不得利用任何陷阱或狩獵器具,狩獵野豬及其他野生動物,一經定罪可罰款五萬元。

野豬非寵物勿亂摸

【專家之言】港島中西區和南區近年經常有野豬出沒,龍虎山環境教育中心項目主任杜振南(圖)解釋,野豬走近民居主因是地理環境,「這是牠們原本生活的地方,卻開發了成為市區,而且近年資訊傳播快,野豬曝光機會大了,我們就以為野豬數目上升,另外當然是因人類餵食,讓牠們誤以為有人住的地方就有食物,市區的垃圾收集亦處理得不好。這是我們的責任,不能推卸到野豬身上」。他認為有人把野豬說成是市民的威脅,實在是過了火,「絕對成不了威脅,在香港,沒有任何一種野生動物是威脅到人類的。」

杜振南指出野豬的習性,以及如見野豬該如何反應:

一、野豬有自行覓食能力,人們以為餵野豬是「做好心」,其實牠們的生存能力很強,懂得覓食。

二、所有野生動物都有不確定因素,野豬不是寵物,不能摸牠們,人類對大自然要存有敬畏之心,要跟野生動物保持距離。

三、若見到野豬應保持兩、三米距離,不要做任何動作或發出聲音,尤其是刺耳的聲音如金屬聲。

四、行山見到牠們,要知道是我們走入了牠們的家,要互相尊重。行山客可以慢慢走過,保持距離。

後記:該撲殺的應是無知

遣詞用字,足以顯現一個社會的意識形態。當「滋擾」、「管理」、「撲殺」等詞出現之時,我們必須詰問,到底野生動物與我們的關係是甚麼,我們是否必然處於高位,以管治者的姿態俯瞰城市中的其他物種。當牠們只是出現在我們面前時,人的恐懼戰勝理智,我們頓然失去內省的能力,因為指摘別人、挑動無知者的情緒實在太輕易。指摘甚至誅殺無法為自身辯解的動物,也許是對事情最方便快捷的解決方法,卻暗藏動物和人類分等級的意識。動物的生存權,竟由人類賦予?

到郊野遠足,經常碰見野豬,在互不干犯的情況下,各走各路,牠們覓食去,我們繼續郊遊。偶爾遇上途人,有人因為看見野豬表示驚慌,說野豬會撞人,我只能安慰他說只要慢慢走過,牠們根本不願理會任何人。

要「解決」、「管理」和被「撲殺」的,理應是我們的無知和恐懼,而非那些只為討一口飯的野生動物,退一萬步,要不是有人類先給了牠們那口飯,牠們又怎會出現於我們跟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