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1日星期一

如何還生命一個公道?/ 麥志豪

《am730》,2014/8/6

不論是在電視電影或現實生活中,我們經常會見到一些法庭內外的情節,受害人一方的親友為了「討回公道」,鍥而不捨,不惜付任何代價。忍受著漫長審訊的折磨,到最後若失敗了,那份悲愴、激動、傷痛……可能比起當初親人受害時更大!

沒有這種經驗的朋友,自然很難明白那份心情,及過程中受盡情緒上的起伏衝擊。有些人會覺得,不論最後裁決的結果如何,受害人被害已是鐵一般的事實,即使討回一個公道,那「公道」的意義又何在?!只不過是一份執著了吧!

以前,我可能也如是想。

橫跨了三個年頭的順天村小貓miu miu被活生生踢死一案,我和幾位動保專員,就恍如miu miu的親人一樣,由始至終的跟進,咬住不放。想還miu miu一個公道。這段日子以來,多次在庭上的碰面,我們多次在大眾傳媒的公開評論,一眾被告與他們的家人一早都已認得我們了。他們可能會以為,我們是 miu miu的主人。

其實每次出庭都是一次折磨。因為每次都要重複經歷一次miu miu被害的過程。從辯方律師、檢控官、甚至法官口中所聽到的,其實已經是修飾過後溫和而冷靜的用詞,但依然叫人揪著心的痛。「被告分成兩隊,將小貓以傳 球形式來回的踢。」「參與者用人牆的方式將所有通道圍封,令小貓不能逃走。」「過程中證人聽到現場發出的笑聲。」「獸醫報告小貓的內臟撕裂,多處出血,頭 骨破裂。」……這些描述,在我們腦海裡雖已耳熟能詳,但每次在庭上聽到,都叫旁聽的「親人」又哭一次。

不錯,我們早已感覺自己是miu miu的親人,今年一月法官宣判三名被告罪名成立並重判,我們無不激動淚下。到前天法官宣判兩名被告上訴得直,一脫罪一減刑,我們都像被迎頭痛擊,跌進了深淵。為何會這樣難過,其實我也不太說得明白。

所謂「還一個公道」,是很抽象的一回事。具體一點,我反而想「還動物朋友的一個保障」。Miu miu已矣,一命也填不了一命。但如果兇徒得不到應有的懲處,即是miu miu白白犧牲了。牠的貓咪朋友依然要每日活在恐懼中,命懸一線。

一個兇徒的逍遙法外,代表了無數動物日後的命途坎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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