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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漁護署的139B(動物買賣條例) 修例,建議向寵物繁殖者發出多種大、中、小牌照,引來了動物界強烈的反對聲音。除了原則上不同意漁護署變相將黑心作業合法化,並鼓勵了更多人參予繁殖及動物買賣,最關鍵是沒有人相信署方有能力對所發出的大量牌照作有效監管。
其實這是一個很簡單的常識及邏輯:勉強去立一條根本沒可能執行的法例是沒有意思的。而關鍵,就在漁護署。
漁護署能否有效監管其將會發出的大量繁殖牌,以下可見端倪:
- 根據審計處2009及2010年的審計報告中指出,漁護署行政紊亂,前線工作人員態度馬虎,敷衍失責,效率極低。容許很多違規的寵物店長期在惡劣的環境下經營,令動物受苦。
- 議員在立法會問及署方可有掌握現時市場上經營私人繁殖的數據。署方含糊其詞答:大概二百三百吧……沒有掌握較確實數據。
- 議員在立法會問及署方現時有多少人應付現有的龐大寵物市場。署方含糊答:大概二十三十人吧,當中有幾個是看互聯網市場的。
- 議員問及署方如何評核持牌人的質素。署方答會由民間負責。申請牌照者可在坊間報讀課程,由坊間評核其資格。
- 議員問及署方如何解決人手問題。署方答當法例通過後會重組,但現時未有具體方案。
有誰願意押下自己所有身家性命財產,賭香港會奪得下一屆世界杯。
而現在,動物界要賭的更大!將繁殖寵物的市場徹底開放,會是甚麼後果?這個不難想像吧!而當法例通過後,漁護署監管不力又會有什麼後果,可能換寵物業界的歡呼,及審計處再發一個報告譴責而已。
建制派的議員勸我們:放心喎,先立了法,之後署方會盡能力規管,有好過冇。
這明顯是政府慣常推銷政策的「袋住先」邏輯。
但「袋住先」要付出甚麼代價呢?我們香港還要犧牲多少動物的生命呢?是我們「袋住先」?還是牠們「死住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