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6日星期二

可憐小貓被困一天終救出 漁護署出借捕獸器變虐待工具

Jan 5, 2015
原文連結在此: http://www.hkanimalpost.com/2015/01/05/%e5%8f%af%e6%86%90%e5%b0%8f%e8%b2%93%e8%a2%ab%e5%9b%b0%e4%b8%80%e5%a4%a9%e7%b5%82%e6%95%91%e5%87%ba%e3%80%80%e6%bc%81%e8%ad%b7%e7%bd%b2%e5%87%ba%e5%80%9f%e6%8d%95%e7%8d%b8%e5%99%a8%e8%ae%8a%e8%99%90/



【動物專訊】因為有人投訴貓兒刮花車輛,華明邨管業處竟然向漁護署借了捕獸籠捕貓,更以鐵鏈鎖死出口,將可憐小貓在寒風中困足一天,沒有食物,食水也不足。NPV主席麥志豪及動物義工Roni等凌晨時份到現場找來愛協,才救出小貓。Roni質疑管業處濫用捕獸器,捕捉到貓後丟下不理,有虐待動物以嫌,而漁護署隨便借出捕獸器,也涉監管不力。

Roni對本報說,小貓救出時表現驚慌,亦看到食水不足,那貓已經剪耳及有晶片,是愛協經絕育放回的街貓,有愛協義工跟進。麥志豪則表示,明天回聯絡CCCP的義工取回該貓,並感謝在場熱心做證的市民及愛協職員。


小貓突然被冠上刮花車面的罪名,然後在周日的凌晨被困進了捕獸器,Roni質疑這個投訴是否理據充分,懷疑只是單純有人不喜歡貓而想趕絕牠們。他又指,漁護署當收到投訴時會向學校或管業處等借出捕獸器,卻沒有監管那些人士如何使用該捕獸器,結果成為別人以捕獸器虐待動物的漏洞,而且管業處在周日捉貓,漁護署則在周六日放假不收動物,令到小貓飽受整天被困的痛苦。麥志豪則認為,最重要是漁護署要就事件負責,承諾以後不再將捕貓器外借。


網民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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