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連結在此: http://www.hkanimalpost.com/2018/09/06/%e6%94%b6%e6%b1%82%e5%8a%a9%e6%8c%87%e6%9c%89%e6%a9%9f%e6%a7%8b%e8%a6%81%e4%bb%98%e9%8c%a2%e9%a0%98%e9%a4%8a%e3%80%80npv%e4%b8%bb%e5%b8%ad%e9%ba%a5%e5%bf%97%e8%b1%aa%e7%b1%b2%e9%a0%98%e9%a4%8a/
NPV主席麥志豪強調NPV沒有O字,並呼籲領養人小心,領養不應該付錢。
【動物專訊】NPV是麥志豪創立的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麥志豪表示,近幾個月收到數宗求助,指去一間名稱與NPV相似的機構領養動物時,要以醫療費、補品等名目繳付7000至8000元,甚至要繳付按金以留狗。麥志豪強調該機構不是NPV,並呼籲領養人小心,領養機構通常都會為唐狗唐貓找領養,而非全是名種狗,而且絕不會要領養人付款去領養。
本報循公司註冊處發現2016年成立了一間「非牟利獸醫機構有限公司」(npvo),名字與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極相似。NPVO職員回覆本報查詢時則指他們沒有要求領養付任何費用,亦沒有要求過付檢查費等。
麥志豪強調,NPV從來沒有其他附屬機構或其他名字,而且絕不會收取領養人費用,「我們甚至會提供贊助狗糧等禮物鼓勵人領養,如果做絕育手術也會給予折扣。」他又說:「香港正常的領養機構,主要都是幫弱勢的唐狗唐貓,通常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唐狗唐貓領養,如果有機構提供領養的全是名種狗,你便要小心,究竟會否是繁殖商或寵物店在散貨。」
他指,近幾個收到約五個求助個案,都是在與NPV名稱相似的機構花了7000至8000元領養名種狗,他們初時以為是NPV,卻發現要付按金,又要付醫療檢查費、購買補品等。
麥志豪認為,這事最大的責任是政府無監管,例如稅局批慈善豁免,沒理由留意不到有申請機構’的名字幾乎與NPV相同,為何仍會批准對方申請慈善資格?「政府有沒有問過對方真正的業務是什麼?對方叫非牟利獸醫機構有限公司,但業務上卻沒有獸醫服務,為何政府也可以不過問?如果發現與寵物商有關係,政府又為何會相信對方是真的是做動物領養慈善活動?」
NPVO職員則對本報指他們沒有要求領養付任何費用,亦沒有要求過付檢查費等。NPVO在其網頁則指並非以領養謀利,重申沒有強制收取任何費用,捐款與否是領養人個人意願,又解釋很多是名種貓狗,是因為任何種類的動物都有被遺棄的可能,而他們接收的動物來自面臨倒閉狗場、從繁殖場拯救回來、流浪貓狗、主人沒能力照顧的貓狗BB等。
根據公司註冊處資料,NPVO的董事為曾曦儀及曾美琪,其中曾曦儀所報住的屯門良田村地址,是寵物店愛犬舍的地址,曾曦儀亦在其個人facebook中報稱自己曾在愛犬舍任職。
她在其打理的Lovingdog.net網站稱自己從事寵物業超過十年,開辦過兩間寵物店,並擔任寵物雜誌的繁殖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