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6日星期四

一港男疑非法飼養水瀨 公然facebook晒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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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從事加密貨幣事業、自稱幣少的香港男子懷疑非法飼養受保護野生動物水瀨,還公然在其facebook專頁中上載水瀨BB照片及影片,更明言「溫馨提醒,香港唔比買賣嫁。但用usdt btc Eth就可以」(btc即比特幣簡寫)。漁護署對本報指水瀨屬香港法例中受保護野生動物及受保護瀕危動物,未經許可不能管有,漁護署過去一年沒有發出管有水瀨的許可證。

該男子於8月16日上載水瀨BB的相片,並指牠很可愛,要集思廣益改什麼名字好。他又在帖文中承認香港不能買賣水瀨,但卻指用加密幣交易就可以。他又上載了水瀨BB飲奶的影片。
漁護署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水獺亞科所有品種均已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或II,受香港的《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規管,包括禁止所有野生附錄I物種的商業貿易,而管有非野生的附錄I或活生的野生附錄II物種作商業用途的人士,均必須領有漁護署的有效許可證,除非管有人能證明該水獺源自人工繁殖場。過去一年,漁護署沒有發出有關水獺的管有許可證,或簽發進口水獺的許可證。

任何人違反有關申領許可證的規定,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而有關物品亦予沒收。

另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本地的水獺屬受保護野生動物,任何人士未經許可,不得售賣、出口或管有受保護野生動物。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過去一年,漁護署亦沒發出管有本地水獺的特別許可證。

獸醫陳善淇指,市民不應因為好奇或自己喜好的自私理由,就將野生動物帶到人類家中飼養,因為野生動物有自己生活的野生環境、社會秩序,有其自由、求偶行為,「人類自私地將牠們畜養,不只不合法,亦是不能接受。」

她又指,野生動物被困在人類居所,會產生心理壓力,可令身體隱性疾病爆發,引致死亡,而且疾病也可能跳到人類身上產生交叉感染。

她說:「一般市民未必知道野生動物何時出疾病,甚至可能連牠已生病也不知道,結果未有及時求醫,到求醫時已經瀕死,難以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