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7日星期五

小貓貼床板 城大生守行為

《香港經濟日報》,2013/6/7

城市大學一年級男生去年底以膠紙把貼在床板後,拍照上載互聯網,照片瘋傳後男生自首,被控一項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動物受到不必要痛苦罪,昨獲控方撤銷控罪,自簽2,000元,守行為3年並付堂費5,000元。

  案情指被告丘遠航(20歲)於2012年12月12日,於城大學生宿舍以膠紙把的頸部、腹部及腳黏貼於床板上,並拍下照片上載互聯網。照片於網上流傳惹來網友指摘,丘於兩天後撰寫公開道歉信。同月16日丘前往長沙灣警署自首,愛護動物協會督察為檢查後指並無受傷。控方昨撤銷控罪,城大發言人指丘於案發後曾到愛護動物協會當義工,校方將於11月舉辦動物權益研討會。

膠帶綁狗嘴 女文員候判

  另外,銀行女文員徐美琪(36歲)離婚後為打發時間,收養11隻流浪狗,為免遭鄰居投訴狗吠聲,以膠帶綁緊其中4隻狗的嘴巴致腫脹,愛護動物協會職員接報登門,揭發狗隻毛皮發臭;她昨承認兩項殘酷對待動物罪,裁判官指她「好心做壞事」,照顧狗隻超出其能力,先索閱感化官及精神等報告後判刑。

  主任裁判官:練錦鴻;案件編號:KTCC297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