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報》,2013/6/7
一名失婚銀行女文員「狗痴」,在其筲箕灣寓所平台飼養了11隻流浪狗,疑有人投訴狗隻發出噪音,故她用索帶綑綁其中3隻狗的嘴部,令狗兒口鼻割傷腫脹,狗毛更發臭打結。她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殘酷對待動物罪,裁判官看過有關狗隻傷勢的照片後,明言案情嚴重,決定押後至8月1日判刑。
被告徐美琪(36歲),報稱銀行文員,她承認兩項殘酷對待動物罪。辯方求情指,被告在新成中心寓所飼養了11隻流浪狗,於500呎的平台僭建了一間「屋仔」給狗兒居住,因為狗屋屬僭建物,其後已經拆除,惟後來被管理公司投訴狗隻發出噪音,更收到傳票及律師信。
用盡方法阻吠叫無果
故被告嘗試用口罩和電子狗鏈令狗兒停止吠叫,可惜徒勞無功,最後她選了一個愚蠢的方法,以索帶綁着狗兒的嘴部。
辯方又提到,被告的朋友曾電郵至愛護動物協會,形容她是一名「狗痴」,已用盡一切方法令狗兒停止吠叫。
辯方又指被告自少於公共屋邨居住,很想飼養狗隻,她現已離婚,無兒無女,藉養狗來打發時間。但裁判官認為被告所做的事情已超出合理水平,其沉迷程度已超乎正常,很可能有心理問題,需要接受輔導。裁判官將判刑押後,等候索取社服、感化及精神心理報告始判刑,她獲准保釋外出候判。
案件編號:ESCC600/2013
主審:杜浩成裁判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