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2013/6/16
由馬鞍山屠夫虐猴,到順天邨青年虐貓,至大嶼山八頭流浪牛被撞死,近期連串事件惹起關注,民間愛護動物組織等自行召集十八區「動保專員」,職責如同「綫人」,負責舉報懷疑虐待動物案件、拍照搜證及聯絡警方警民關係科。近三個月已有二十人登記為專員,並接受培訓,現遍布十一區。待警隊動物警察成立,全體專員立即解散。
由十三個團體組成的爭取成立動物警察大聯盟,召集不受薪的「動保專員」,三個月內已有二十人響應,現時負責監察本港十一個區,包括離島、港島南、油尖旺等。
聯盟發言人兼動物地球總幹事黃繼仁稱,警方內部很多人員也希望成立動物警察,專案專查,當中有人曾向上司表達贊成成立動物警察意向,雖然不了了之,但今次成立「動保專員」,亦有數名現役或退休警員以個人身分提供協助。
爭取成立動物警察
動保專員召集人兼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NPV)執行主席麥志豪表示,專員職責如同警隊「綫人」,如發現懷疑虐待動物個案即報警,包括被私人繁殖者或寵物店錯誤交配的個案,亦會負責現場搜證,如拍照、錄影、鎖定目擊證人等。至今已有四、五個地區的專員與當區警民關係科聯絡,均表示歡迎。
專員每月須抽空接受培訓,學習法例常識、報案程序、與警方溝通技巧等,通常會配帶白光閃電筒當值,女專員額外配帶防狼器等。黃繼仁表示,專員只須有基本邏輯思考和公義之心便可擔任,連小朋友也可以。
陳梅麗任文職、居元朗,貓狗金魚雀仔陪她長大,成為動保專員前,她已有五次見貓狗受傷而致電九九九,不關貓狗事的,也報過三、四次警。以她經驗,警察到場時,往往涉藉口動物已被清理而拒絕跟進調查,又或推說沒有人證,調查複雜。如她曾在屯門發現有貓被劏肚露腸倒地而報警,十分鐘後食環署清理現場,警察到場說動物已清理,她向警方展示相片,警方則稱調查過程很複雜,她再提供其他綫索。約一個月後,警方指貓是被狗咬死,她不認同,惟調查報告不公開,無從再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