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4日星期日

非珍貴物種便可殺? 漁護署以「公眾衛生」為由殺8隻所檢取家禽

Feb 3, 2018
原文連結在此: http://www.hkanimalpost.com/2018/02/03/%e3%80%90%e5%a0%b5%e7%a0%b4%e9%9d%9e%e6%b3%95%e9%a4%8a%e7%80%95%e5%8d%b1%e5%8b%95%e7%89%a9%e8%a1%8c%e5%8b%95%e3%80%91%e9%9d%9e%e7%8f%8d%e8%b2%b4%e7%89%a9%e7%a8%ae%e4%be%bf%e5%8f%af%e6%ae%ba%ef%bc%9f/
漁護署、警方和愛協早前堵破懷疑非法養瀕危動物的場地,然而漁護署對所檢取的動物竟有差別對待、種族歧視,26隻瀕危動物和7隻受保護野生動物目前仍生還,但漁護署在行動時所檢取的8隻沒受法例保護的家禽,則已被該署以「公眾衛生」理由殺死。

漁護署接受傳媒查詢時指,27隻屬於《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7隻懷疑受保護的野生動物,現時情況良好,分別於漁護署的動物管理中心、瀕危物種資源中心及本地動物救援機構暫養。

漁護署指會按《公約》指引去處理被沒收的活生瀕危動物,包括評估是否可把本地的物種野生放生,捐贈予本地或海外圈養機構如動物園、動物拯救中心作保育、繁殖、教育等用途。
然而,漁護署又透露:「本署亦於行動中檢走八隻家禽。基於公眾衛生理由,牠們已被人道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