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2日星期四

同慶狗年新春 關注動物政策

《東方日報》,2018/2/21

正值狗年,作為狗主的我,也特意為愛犬添上新衣,希望牠和大家一樣,能夠開開心心過肥年。回歸正題,講到香港現時的動物政策,就真的不敢恭維,的確較其他發達地區落後,政府實在不容怠慢。

虐畜事件 屢見不鮮

事實上,本港市民對於愛護動物的認知都較以往提高,亦明白到動物也是有生命和感知,與人類一樣享有屬於自己的權利。就如每年的廣西玉林狗肉節,數年前已在本港引起廣泛的關注,不論建制或是泛民的朋友,均發聲希望當地狗肉節能夠盡快予以取締。

不過,現時在香港發生的虐畜事件,仍然屢見不鮮。舉例來說,警方在去年年底查獲一家非法經營的狗場,在其三個飼養貨櫃當中,就發現容納超過一百頭犬隻。當中環境相當惡劣,而大部分的狗隻亦是骨瘦如柴。更甚者,狗場經營者可能擔心被外界發現,故將部分狗隻的聲帶割斷,使其無法發出正常吠叫。當然,這宗嚴重的虐畜事件可能只是冰山一角,政府對動物政策的改革不應一拖再拖。

遺憾的是,現時本港對虐畜的執法行動可謂相當落後,警務處沒有專門隊伍進行跟進。當接獲殘酷對待動物案件時,警方一般只會交由警員處理,在有需要時才請求漁護署或愛護動物協會的人員協助。不難想像,一般警員在未接受相關訓練下,可能對於動物的需要未必能夠充分掌握,因而影響調查工作。雖然現時愛協的督察會定期巡查寵物店,亦設有熱線方便市民舉報,但愛協始終是一個非政府的志願團體,並不擁有實際的執法檢控權力。

反觀外國一些地區,就如英國及澳洲昆士蘭省,其動物法例的執法機構是由警察、政府部門及皇家愛護動物協會組成。當進行執法行動時,三方可透過預設機制組成小組,並利用其中的法定權力展開刑事調查,並向相關人士發出改善通知書。假若當事人仍未就相關事項作出改善,三方可對其作出刑事檢控。此制度能夠協調警察與其他熟悉動物的專業人士進行聯合行動,一來毋須額外訓練專門的警務人員,二來亦能更有效地作出檢控行動。

教育做起 放眼將來

的確,香港不妨參考兩地的做法,而其亦符合本港現有的組織架構實際情況。香港愛護動物協會早於一九○三年成立,是為全球最早設有協會分支的地區之一。多年以來,組織制度行之有效,在社會各界的認知及聲譽皆是相當良好,加上其帳目現由政府負責審計,是可適當地考慮賦予其法定職責。若然愛協能與警方進行聯合執法,相信會受到社會上一定的支持,亦使兩者更能落實防止虐畜的法例,效果相得益彰。

除防範虐待動物的執法外,當局其實可以在動物事務上走得更前更遠。老生常談,一切皆由教育做起。記得數年前,香港城市大學通過成立「動物醫學及生命科學院」,冀望將來能為香港培育本地獸醫及其他相關方面的人才。只可惜,動物醫學院的本科課程仍未獲得教育資助委員會的撥款,現只能以自資課程方式開辦動物醫學學士。試想想,如果當局願意為長遠的動物政策有所付出,就應為本地獸醫課程大開「綠燈」。放眼將來,本地獸醫行業的需求一定會增加,而研究院的工作亦有助提升本港在動物各方面領域的國際地位,連帶使社會對動物相關的知識有更普及的認知。機會可謂相當難得,當局理應放遠眼光。

說回新年,每逢狗年均有部分人士會趕一趕「潮流」養狗度歲,但當狗年過後,又會出現一陣「棄養潮」,實在令人失望。在此冀望新年本港的動物能夠「安居」,主人能夠「樂業」,不再有遺棄的情況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