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4日星期三

未來城市﹕這新年 真正看見狗狗 / 陳嘉銘

《明報》,2018/2/11

50年前的事,是舅父憶述外公在錦田農場,屠狗食用,為冬日迎歲,慣為日常;然而聽在耳裏,我不禁心寒,是在香港的肉食想像,幾曾有狗,更由家人下刀。對照今日,食狗不再,卻「嗜狗」更甚,因為2018農曆戊戌狗年將近,教廣告消費高興以狗招徠;畢竟狗易作賣點,因為十二生肖裏面,雖然兔鼠蛇猴皆可家養,豬馬牛羊多為畜牧,至於雞則為家禽,龍非真實,虎乃猛獸,唯獨狗才是人類最親密朋友,以狗營商當然事半功倍。然而,我們對狗的愛,其實不是自有永有,尤其想及1950年後港英政府才立法禁吃狗肉!說狗為「人類親密朋友」,是歷經對狗的論述轉化,才會到今天「愛得理所當然」;狗年將近,正好反思狗被稱作「毛孩」的歷程,更應延伸觸及過去一年,在可愛之說背後,仍然叫人心痛的香港狗狗處境。

文化解析「寵物」、「毛孩」

在動物文化研究的概念裏,有一個表面上人皆共知的字——「能見度(Visibility)」,但背後意思卻指對動物的關注,其實很建基於社會文化如何界定準繩,而把動物議題帶到人的視線之內;想當然,愈可被人看得見的動物,人愈關注,相反,就如眼不見為淨,不知暴殄天物。

貓狗被稱作「毛孩」而被賦予「孩子」的聯想,僅為幾年時光,讓人更正視動物作為家人的角色。「毛孩」或者更好取代「寵物」一詞,畢竟「寵物」英文是「Pet」,來自法語「Petite」,暗示細小無價,更指溺愛寵縱,用來形容家中貓狗,是人類的能見度放大,會愛護牠們;「寵物」卻令人對動物的視點模糊,以為就如玩物,而低估了牠們作為生物的複雜體質與情緒。

由此再回溯狗的過去,雖然可見農耕社會都有人狗同住,但那種寵愛想像,是在工業革命後,都市化生活興起,養狗的想像,才由農村帶進小家庭,以見人視狗如孩子,而不作農村看門口或狩獵放牧的工作犬。而20世紀初因為科學隨工業發展而惠及生活,人類醫學也延伸動物醫學,鞏固了獸醫專業,使家中「愛犬」也得到醫療保健,而其後的倫理課題及行為科學,亦同時豐富了人狗互動的思考。

「最親密朋友」的由來

不少動物行為學說,都受到19世紀英國自然學家達爾文《物種起源》的影響,而當中就至少有3個可能性,解讀狗為「人類親密朋友」的原因:
一、狗與狼同源,都是群居動物,有支配與被支配的階級關係,所以狗作為其中灰狼的後代,進入人的群居世界,也會因認定主人/家人而甘願馴化;
二、在畜牧社會,人以狗為工作犬,會配選個性順從的品種傳宗接代,因而延伸後世狗種,都會慣於與人共處;
三、20世紀由精神學界翹楚佛洛伊德發展而來的心理分析,其中有說「依附(Attachment)」是小孩緊隨母親的行為與成長基礎,連帶狗隻依賴主人的解讀,想及犬類與人親近的個性,是人類被觸發「照顧他人/孩子」的想像,再反過來相信狗依附人,是「天性」使然。

以「狗」為鏡見都市人狹隘

巧合地,達爾文與佛洛伊德都愛狗,而雖說進化論與心理分析,都不能完全解釋狗親近人類的原因為何,但都必然為人類把狗帶進都市生活,提供釋義與控制——其一正是訓練狗以配合狹小家居生活,而那不可否認的,就是人類利用了狗的順從個性,外加心理與行為科學對「正向強化」(Positive Reinforcement)的訓練,要狗聽懂自己的名字,並知道一聲令下「Sit」或「Stay」,乖乖聽命就可獲得小吃獎賞;然而採用「正向強化」的支持者,所反對美籍墨西哥人Cesar Millan的真人騷節目Dog Whisperer常以強制手法馴狗,但是他仍由歐美紅到亞洲,可見他的教狗邏輯,強調支配與控制,畢竟都有很多人受落。

由此可見,都市人對狗的可見度,就是如此收窄於城市的、家居的、聽命的,甚至是工業化的、培育的、純種的、受控的……狗狗;牠們或只是犬類世界的萬分之一,卻滿足了都市人如同鏡像的自我觀照——我們要牠們聽命、純種、有秩序,是因為都市對人的規訓也一式一樣,要人及其他物種跟從資本主義的發展邏輯,僅為服務商業巨輪,而讓生命愈發失去自由。

是故狗的主體性,或只是都市人的主體延伸,雖說互愛相依,卻很多時只存活在失去自主的糖衣裏;狗親近人的歷程如是,又難怪在此刻迎接狗年的香港,有以下「能見度」之外的盲點。香港的狗狗,其實又豈止於家中的「毛孩」?因為流連社區的狗狗,被視為「流浪無家」而被強捉,隨時可見;至於有心人,挨更抵夜做義工的、押盡家當搞狗場的、寒冬上街為貓狗送食物的……大有人在,可一切都只是官方機制下的盲點,而沒有完善配套照顧動物。

正視香港狗狗處境
絕育放回政策

配套問題其一就是絕育放回政策仍未普及——2000年起,愛協及民間自發為貓貓進行「捕捉、絕育、放回」計劃之後,2015年才有狗狗的同類計劃出爐,卻僅在離島及新界的三數試點進行;以至去年四五月的立法會相關會議上,都未見漁護署及官方機制確認成效,遑論在短期內由政府全面實施政策。最後,被放養/棄養的狗狗,不停繁衍;而漁護署就繼續循例捉狗,殺狗作孽。

「139B」的虛無運作

再者就是《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動物售賣商)規例》,即簡稱「139B」的虛無運作——那是去年3月正式實行有法可依的發牌制度,讓繁殖狗狗作出售用途,變得「合法」,卻進一步把狗狗「商品化」(可今趟法例反而優先待狗,貓被剔除)。然而事實已定,漁護署及相關官方機構,本着立法說法,承諾會多加巡查,卻根本人手資源不足,而少有聽聞履行承諾。至於非法繁殖場仍然猖獗,亦可見寬鬆立法,根本不能打擊非法/惡劣培育環境;肆意生產,其實亦間接教消費者輕視生命,棄養動物現象隨之而來,才會有上述提及狗狗在社區繁衍的惡性循環。

人心拒狗

說到更人神共憤的,是去年2月男子性侵狗女事件、5月寶雲道(20年來)再次有狗被毒殺,及至剛過去1月的東涌馬灣涌村有狗狗吃了含毒煲仔飯致死;當中家養狗與放養狗,無一倖免,是遇上不友善社區,甚至被邪惡心腸加害。至於去年12月有西環冰室被指無禮拒絕受訓中的導盲犬,雖說並非落毒取命,然而坦白不過,就是食環署有《禁止食物業處所內有動物》的守則,禁止人客帶同狗狗進入食店;雖說守則有指「失明人嚮導狗隻」除外(可受訓導盲犬又不被考慮?),昭然若揭的,就是香港城市空間,根本不容製造善待狗狗的價值觀。毒殺致死與拒絕內進,如出一轍,就是人心拒狗,劣行依然。

吃狗肉

更甚者,是可怖想像,來自去年10月,有傳元朗食店賣狗肉,還把疑似狗屍放在當眼處;事後食環署化驗報告雖證為羊肉,然而狗肉問題與香港亦步亦趨——因為延伸國內事件,正正有每年6月的「廣西玉林狗肉節」,近年都有港人越境救狗,並在國內組織領養;同樣的國內事件,也有去年11月的澳門逸園結業,600頭退役格力狗不知何去何從,而且事件更在半個月後,有傳其中狗狗被賣到國內作餐飲食用!凡此種種,已可見吃狗與否,不是問題所有,而是人類為了己欲,大量造狗,被吃的、比賽的,總有後話,就是牠們,前景堪虞。

道路法例不保障動物

最後兩個事件,似與狗無關,卻折射出我們對狗的能見度,其實有待擴大——其一就是去年10月觀塘藥房貓「波子」被告抓傷小孩,漁護署「預約拘捕」;可以試想,事件若換成是狗被指傷人,即便狗有主人,也可能要隔離檢疫,為求知道動物是否有狂犬病而會傳染害人。然而綜觀香港狀况,狂犬病已少見,如貓狗本有主人,並證明已有疫苗注射,是否就可寬待而減低因「嚴懲」對動物造成的創傷?另一事件,是上月在荃錦公路,5頭野豬被撞死的車禍,涉事車主不顧而去,卻沒有犯法,因為《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56條僅指出,當有車輛因意外撞傷動物,車主須停車報警;可其中「動物」是指馬、牛、驢、騾、豬、綿羊或山羊,而不包括野生動物及貓狗,因為法例是港英殖民時期立法,予以保障前者象徵物質財產的家畜,而野生動物及貓狗,就被看成無人領有,被撞亦與人無由了。可以設想,事件被換成狗,涉事者也可如「隻眼開隻眼閉」,逃之夭夭。

沒名字就必然被漠視?

以上香港過去一年事件,有意外的、法例的、政策的……其實環環緊扣,卻大多是不愉快的,而並非人想共看,也就「自然」放大盲點,而不把家中愛犬,與放養的、社區的、較不近身的狗狗,一視同仁。

畢竟,「隻眼開隻眼閉」是人之常情,也唯有以下這些狗才得到萬千寵愛——去年十一二月才出現的「狗醫生」,香港大學的牧羊犬Jasper、科技大學的尋回犬Oscar及貴婦狗Bobo、浸會大學在學期尾為同學打氣的「貓狗治療師」,甚至是五六月的無綫劇集《不懂撒嬌的女人》和《踩過界》分別出現的狗狗「常滿」和「Golden」……大家才會樂意正視——當然還未計他們作為工作犬,是否得到合理報酬。

但以上都是被命名的狗狗,而沒名字的、為世不見的,大有狗在。對動物想像的「能見度」,捨難取易,隱惡揚善,雖說人之常情;然而如果要我一頭栽進單向的賀歲消費高興想像,而漠視了狗與人可親可依,背後的人為因素,甚至放大盲點而不去留心香港的狗狗狀况,我寧願死守舅父告訴我的記憶,說外公殺狗,只為日常度歲!因為我想緊記,我們愛狗的明媚背後,歷史與當下,都有狗狗不被善待的陰暗面,尚要改寫;以至香港動物保護法、動物警察、零人道毀滅……等等,有待落實。
(送雞迎狗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