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3日星期六

唐狗「旺仔」遭虐打案 運輸工認罪被判接受感化1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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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角咀一間海味雜貨店飼養的唐狗「旺仔」,去年遭運輸工以哥爾夫球棍突襲,使其留醫5天。辯方指被告3次判入戒毒所都未能成功戒毒,裁判官考慮感化官報告後,今(2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被告18個月感化令,並於基督教新生協會戒毒所進行12個月寄宿式戒毒療程。
被告狄正德被控一項虐畜罪。(馮家淇攝)
被告狄正德被控一項虐畜罪。(馮家淇攝)
被告狄正德,52歲。(資料圖片)
遇襲狗隻為「旺仔」,為大角咀一間海味雜貨店飼養的唐狗。(資料圖片)
「旺仔」遇襲後,地上留下一灘血跡。(資料圖片)
旺仔是大角嘴一海味店所養的唐狗。(資料圖片)
旺仔主人,張鴻記負責人張婆婆當時表示會把旺仔接回家養。(資料圖片)
立法會議員鄺俊宇曾到場了解。(資料圖片)
被告狄正德,52歲,承認於去年12月19日用高爾夫球棍打一隻黑色唐狗頭部及身體,維持約一分鐘。

用高球棍擊打「旺仔」 棍打至斷裂
案情指,去年12月19日,一名卓姓女途人看到被告狄正德在旺角長旺道,用高爾夫球棍打一隻黑色唐狗頭部及身體,維持約一分鐘,高爾夫球棍打至斷裂。女途人報警及尋找愛護動物協會幫忙,被告趁機逃走。經獸醫診治,該唐狗左鼻擦傷、眼部周邊有1cm的傷口,右邊嘴部亦有4至5cm的傷口。

辯方指,被告長期濫用藥物,3次被判入戒毒所,在裡面認識到不良人士,未能成功戒毒,不適宜再判入戒毒所。裁判官嚴舜儀考慮感化官報告後,判被告18個月感化令,並於基督教新生協會戒毒所進行12個月寄宿式戒毒療程。

案件編號:WKCC38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