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5日星期五

漁護署認泰狗入境即殺 屍體可供主人領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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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乘船來港的泰國狗狗被漁護署殺死,漁護署對本報證實,狗狗是在捕捉當晚以注射藥物方式人道毀滅,並形容這是一宗特別事件,強調漁護署捕捉流浪狗後觀察四日的安排,並不適用於非法進口動物。署方又指狗狗屍體暫由該署保管,如任何人有狗隻的資料可與該署聯絡。十八區動保專員麥志豪質疑漁護署獸醫的判斷,「狗隻有沒有什麼瘋狗症病癥?如果沒有就決定人道毀滅,就違反了獸醫的專業。」

漁護署回覆本報進一步查詢時表示,在3月12日從船公司接收了該狗隻後,經獸醫詳細檢查後,沒有發現該狗隻身上有植入晶片,亦未能得到任何可供追查該狗隻身份的資料或有關狗隻任何健康證明文件和醫療記錄,而狗隻疑來自有狂犬病爆發地區,傳播疾病風險屬極高,基於公眾衞生考慮,為杜絕狂犬病傳入本港的可能性,獸醫於3月12日晚上以注射藥物方式人道處理有關狗隻。

漁護署指,這個案是一宗特別事件,署方會檢視處理有别於一般非法入口動物的獨特個案時的程序,以期完善相關處理程序。而四日觀察的安排,只適用於本地流浪動物,不適用於非法進口動物。

漁護署又透露,這狗隻屍體暫由該署保管,如任何人有該狗隻上貨船前的資料,可與該署聯絡。

麥志豪則指,漁護署的主事獸醫應交代憑什麼病癥去決定將狗人道毀滅,如果沒有病癥便殺死狗狗,便是採取了有違獸醫專業的決定,「究竟獸醫是用專業身份去做決定,還是用官的角度去做決定?」他認為,狗主可以向香港獸醫管理局作出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