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日星期二

救被虐貓狗獸醫7.1遊行

《新報》,2013/6/30

「地產霸權與虐待動物,兩種現象中間有一個等號。」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NPV)執行主席麥志豪,為彰顯動物應有公義,除了參加明日舉行的「七一遊行」外,較早前還成立了一隊「動物保護專員」,協助警方調查虐畜事件,身體力行為受虐待的動物發聲。

近年虐待動物新聞無日無之,既有流浪貓遭人開膛破肚,亦有寵物龜遭人落油鑊生炸,更有主人放貓入膠箱上演貓捉倉鼠。連串虐畜事件,經傳媒報道,不但成為社會關注焦點,警方也高調介入調查。

動物成為發洩工具

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NPV)執行主席麥志豪認為,連串虐畜事件,其實可與地產霸權劃成等號。他表示,樓價飊升,香港大部份巿民日捱夜捱,都是為地產霸權打工,不是省吃儉用為供樓,便是應付昂貴的租金,任何人面對無日無之的沉重工作壓力,再無餘力照顧或理會動物的生存權利。

他指,令人側目的少數人將工作或生活的不如意情緒,視無依無靠的動物為發洩工具,導致虐畜事件層出不窮。

NPV與其他愛護動物組織,不時向政府租借地方,再建設照顧動物的居所,巿區一地難求,唯有寄望郊區如願。

麥志豪說,他們希望將梅窩消防局側、一塊面積零點7公頃「蚊型」官地,改建為牛棚,照顧在梅窩居無定所的流浪牛,但政府回應,地皮將會興建居屋。

貓狗被困舊樓地盤

討論多年的西九文化區工程,政府為開闢文化區用地,大肆收回區內舊樓單位,拆卸後騰空地皮。住客搬離舊居,卻未有照顧飼養多年的寵物,任由貓狗於舊樓流連,拆樓工人亦不會上樓查看是否有貓狗居住,只見鐵鎚不停揮動,隨即釘上一塊塊圍板,將地盤所有出入口封死。有愛護動物義工聽到地盤傳出貓狗聲音,多次展開拯救,雖令無數貓狗逃出生天,但坐以待斃的為數也不少。

政府只看重地產發展,卻忘記社會其他持份者的需要,政府面對劏房戶居住環境擠迫的問題,束手無束,自然對最低層的動物權益不屑一顧。

他慨嘆政府施政採取從上而下的高壓政策,不理民間疾苦,「七一遊行」是全年唯一能下情上達的日子,雖然政府對遊行加以諸多限制,但這是僅供巿民發聲的機會。麥志豪表示,他會參加遊行,為無數被虐待的動物發聲。

另稿:
專員搜虐畜證據資料交警方

「動物保護專員」為民間義工組織,簡稱專員的義工面對懷疑虐畜案時,會進行拍照等蒐證工作,再將資料交予警方協助調查,警方一旦成立動物警察,專員便會解散。

由13個團體組成的爭取成立動物警察大聯盟,召集「專員」義工,3個月內已有20人響應,現時負責監察,包括離島、港島南、油尖旺等全港11個地區。

提供培訓 設高要求

專員的評選准則與求職面試一樣,「我哋會考核應徵者嘅羅輯思維、語文能力同外觀儀容…‥」,入選的專員年齡介乎30至50歲,有一定的社會閱歷,才不會如年輕人「少見多怪」造成無謂恐慌。警隊中也有不少人希望成立動物警察,專員雖為義工,亦有現役或前任警隊人員,樂意提供協助。

發起人麥志豪表示,專員會接受一連串培訓,例如發生懷疑虐畜案時,應即時報警及通知傳媒,並在現場拍照、錄映紀錄現場環境及證據、留意經過的可疑人物樣貌、途經現場的巴士路線或附近大廈閉路電視鏡頭位置等等。

最終目標 動物警察

義工並會以報案人身份向警方錄取口供,方便後續跟進調查。專員亦要接受法例常識、報案程序、與警方溝通技巧等培訓,專員隨身會帶備電筒及攝影機等器材,不會負責實務工作,只會從旁提供與案有關的訊息,案件會否列作虐畜案調查,警方自行決定。他希望透過計劃令警方更重視虐畜案,最終順應民意成立動物警察。

麥志豪認為,動物警察其實如警方談判專家及拆彈專家一樣,屬於義務工作,警察平時如常執勤,有需要時始以專家身份出現,動物警察不調查虐畜案,亦會調查其他罪案,不會浪費警隊任何資源,因為有專責的警方人員,對不法之徒明顯增加阻嚇作用,到時專員計劃便會功成身退。

另稿:
傳媒熱衷報道警方不敢輕視

儘管有機構調查巿民對傳媒公信力的認同,每況越下,但關注動物權益組織卻認為,傳媒對虐待動物事件的大篇幅報道(見右圖),既增加社會對虐畜事件的關注,亦令警方面對輿論壓力不敢掉以輕心調查。

兩三年前發生的虐畜案件,可能只涉及不法之徒襲擊動物,情況相對輕微,傳媒關注較少。但近年的虐畜案件,兇徒行手法兇殘,有人淋煤油燒狗,有人虐殺流浪貓後,破膛開肚,拉出近呎長的腸臟。

公眾關注起作用

對傳媒處理新聞手法有一定認識的麥志豪表示,這些虐畜新聞,充滿血腥,富有畫面,復令讀者有無限想像空間,傳媒自然大事報道,他更笑謔編輯起題必定是「『虐畜』膽拖『狂徒』」,就算案件不涉及虐畜,有傳媒亦捕風捉影「入埋狂徒虐畜數」令接手調查的警方人員也不以為然。

但傳媒報道成為輿論壓力,警方調查亦不敢掉以輕心。為了保護動物,麥與不同的警區均有接觸,其中他在大埔警區舉報一宗懷疑虐貓案時,便被警方「被動式」調查方法,感到一肚氣。

當日他看到一隻貓受傷倒卧路旁,他向警方舉報,但警方認為貓從大廈跳下受傷,並無可疑。麥提醒對方現場附近有閉路電視,可能拍攝到事發經過,對方調閱閉路電視片段,發現貓從一個沒有裝窗花的單位跳出,但警方又認為無問題。麥再提醒,主人若未能提供安全居所予動物,可能觸犯《防止虐待動物條例》,警方唯有再次調查,期間主人又報失寵物,警方調查因無法證明主人虐貓,最終警告了事。

外籍警司夠熱心

調查虐畜案有人馬虎,有人卻異常認真。麥志豪讚揚旺角警區的前姓江的外籍總警司,江警司維持法紀的理念如前紐約巿長朱利安尼一樣「小罪案不發生,大罪案亦會減少」。

江警司升職後,繼任的外籍麥警司亦承諾保留專組專責調查的作風。他認為,涉案巿民縱然毋須接受法律懲罰,事件卻教育更多巿民關注動物權益,不要隨便對牠們施以暴力及虐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