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2013/7/26
洋漢離開住所往丟垃圾,聲稱見鄰居飼養的四隻狗衝來,即折返住所取出氣槍射狗,令其中一犬受傷。洋漢被控虐畜及管有仿製火器共兩罪,其代表律師昨稱氣槍火力不大,僅為「玩具槍」,狗隻的傷勢未必由洋漢造成,希望與控方商討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本案,案件今日再訊。
辯方盼簽保守行為
無業被告Wilson
David(55歲)居住馬鞍山企嶺下新圍,對面屋女鄰居養有四犬。辯方昨在沙田裁判法院解釋,去年10月3日被告步出住所欲丟垃圾時,發現女鄰居的四隻狗連同村內另一隻狗突然向他衝來,被告見狀回家取出氣槍,並發射塑膠BB彈試圖嚇退狗隻,他並非瞄準狗隻開槍。事後獸醫指其中一狗的右眼因受刺激發紅,身上另有數條疤痕。
辯方認為傷痕或屬舊患,未必由被告造成,強調該氣槍的火力沒有超出標準的兩焦耳,實為玩具槍。案件原定昨日開審,裁判官因應控辯雙方需時商討簽保守行為的可行性,押後今日再開庭,被告續准保釋。
案件編號:STCC9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