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1日星期日

寵物繁殖的事實與偏見 / 柳俊江

《蘋果日報》,2013/7/21

看過一套日本NHK電視台的新聞專題,討論日本買賣寵物涉及的種種問題,在通宵營業的寵物店和不受監管的大型繁殖場裏,母犬和幼犬受盡折磨;過度蓬勃的買賣帶來龐大的遺棄群體,大批大批送入日本的「氣體室」屠殺,身兼製作人的女主持勉強忍着淚水作總結:我們要消費這些生命到甚麼時候?

過去幾年,不時有香港的大型隻繁殖場觸犯虐待法例,所謂的「商業繁殖」,瘋狂壓縮成本、空間、人手,以剝削最多的隻,換取最大利潤。2010年9月,警方掃蕩一個位於流浮山的繁殖場,救出149隻純種。雖說是名種,但大部份狀態比長期流浪的隻更差,長期缺乏照顧導致皮膚病、脫毛、寄生蟲、眼耳發炎、含膿、白內障、牙疾、傷殘、癌症等等。案中所有都困在狹小的籠裏,沒有活動或作息安排,食物食水短缺,睡在尿液和糞便上。可以想像,這個場主向客戶稱自己是「專業寵物繁殖者」,每當有小出生,便立即母子分離,急急送往寵物店,趁未病發出售給消費者。「保證健康」的寵物在新主人手中很快就奄奄一息,死亡率高達兩成。

看到圖片和片段,有良知的人都希望同類事件不再發生,最好能取締無良繁殖場,可惜我們都要面對鐵一般的事實:只要需求存在,自然有供應。香港大部份寵物愛好者仍然偏好純種,而且迷信自幼培養寵物犬,對領養缺乏興趣。跟據政府的統計,每年在寵物店出售的幼犬接近一萬頭,當中近七成來歷不明,相信不少來自這些無良繁殖場,或者更糟的內地走私渠道。

今年政府建議修例,規定繁殖隻售賣都必須登記領牌,將現在的黑箱繁殖業納入規管,毫無疑問是一個很好的開始。透過執法人員巡查,改善繁殖環境,幫助不見天日的繁殖母犬,取回基本的法律保障。修例建議進行了公眾諮詢,主要爭議有兩大類:一,有人認為根本不應設發牌制度;二,有人認為不應發牌給家庭式繁殖者。

表示不應發牌的意見大致認為,發牌等於認可繁殖行業,站在動物權益的立場,應該全面禁止繁殖和買賣。可以理解,持這樣論點的朋友出發點單純可愛,一刀切禁止售賣寵物行為,全民領養,所有問題迎刃而解。不過,這種思考止於少數動物愛好者,和社會大眾脫節,切實不可行。社會大眾對名種寵物犬需求持續,不可能一夜之間改變。利字當頭,黑市繁殖只會更猖獗,到時執法人員疲於奔命,於事無補。舉例美國密蘇里州就設有繁殖業發牌制度,政府鼓勵市民舉報黑市繁殖,一年多就搗破180個無牌繁殖場,救出3,600隻,這難道不是好事嗎?

另外有人認為不應發牌給小型家庭式繁殖者,其中一些倡議者更是動物福利關注團體,這是一個很出人意表的舉措。政府建議將繁殖者分為兩個牌照,甲類牌發給擁有四隻或以下母犬的私人繁殖者,乙類是擁有五隻或以上的商業繁殖者。從上文舉出的例子我們知道,所謂「商業」繁殖者,往往因為尋求效益最大化,而虧待母犬。收容大量隻的場地遇上火災或傳染病爆發,後果更不堪設想。相對地,私人繁殖者有更多時間和人手看顧母,投入的感情也比工廠式生產要多。加上條例要求繁殖者善待犬隻,否則會被檢控,私人繁殖相對懼怕罰款,母犬和幼犬被虐待的風險減少。無論在英國、澳洲、德國等動物福利先進國家,相關的發牌和規管制度,都旨在大幅提高大型繁殖場的經營成本,甚止禁絕工廠式繁殖,鼓勵自家繁殖提高動物福利水平,同時減少市場整體繁殖量。作為專業的動物福利關注團體,不明白這些基本道理,實在令人驚訝。

當然,發牌制度之內,我們可以設定一些較高的要求,例如發牌場所必須給予隻寬裕的活動空間,每日必須有適量的運動時間,每隻母每年限制只生一胎等。更理想的做法,是規定領有繁殖牌照的場所開放給買家參觀,以便公眾一同監察繁殖業行為,全民參與保障牠們的基本權利。有了發牌制度,就有了逐步修訂的基礎,好像多倫多最近禁止寵物店出售幼犬,就是買家要求親身探訪繁殖場的延續。德國在發牌制度上,進一步明文禁止可能患上基因遺傳病的名種交配繁殖,是下一個重要議題,我們都可以逐步向上求索。

作者:柳俊江(ryanlau88@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