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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主居屋龍德苑早前本來通過修改公契屋苑守則,將不准養狗改為准許養狗,並列明養狗者守則,但上周日卻被一班反對養狗的業主召開業主大會推翻該修訂,dog hater再次剝奪狗隻的居住權,一眾愛狗人士挑戰失敗,可憐的狗狗們只能過著黑市居民身份。
房署舊式的居屋公契不少都例有15a條例,不准住戶養狗。但最近有居民發現,原來該條例只需5%或以上的住戶同意,便可修改。赤柱居屋龍德苑為了讓養狗人士與非養狗人士更和諧共存,最近獲5%業主通過,更改公契附表的屋苑守則(House Rules),准許在屋苑內養狗,並列明養狗者守則,包括狗主需為狗隻登記、掛牌等註冊,及必須自律。無奈最終一群反對養狗的業主群起反對,部份dog hater更不斷抹黑狗隻會咬人等恐嚇性言語,最終上週日召開的業主大會,有七成出席的人士要求保留15a公契,令這剝奪狗居住權的規定再次生效。
Dog Rights Concern 召集人Jacy Lam表示,該屋苑有業主於2013年狗主控告不准養狗,雖然法庭判禁制令不許養狗,但亦要求該屋苑理順有關15a的條例。Jacy說,全屋苑984戶,當中只有40幾戶養狗,出街需要放狗的狗隻不超過10隻。管業處亦表示,多年以來只收過一、兩單投訴,其中一單為有業主指自己的女兒有鼻敏感,不滿住在對面的金毛尋回犬甩毛,該狗主知悉後,已自動每天在走廊清理狗毛。 由於狗主很自律,亦甚少在屋苑範圍內放狗,今年三月,業主們成功收集到5%的業主大會,12/3業主大會入場投票票數要過半數,即51%以上同意便可通過有關修例,當日有164名業主及授權票。
當時通過優化15A條例 ,改為屋苑內可養狗,但狗主仍需遵守登記及掛狗牌等規定。惟當修例通過後,卻有一種hater出現,突然有批人質疑修例不是100%業主同意,繼而有人抹黑的狗隻,又散播狗咬人要其他業主一同賠錢、又指養狗會令人無日安寧,更甚的是有些Hater跟蹤狗主,偷拍狗主,最終雙方吵架收場。
上星期日,更令狗主沮喪的是,業主大會最終以77%出席人士通過同意保留大廈公契第四附表的大廈規則(House rules)的15(a): 「在該屋苑的任何地方或屋苑任何大廈的公用部分,均不得攜帶或豢養犬隻」,亦即意味上一次業主通過可養狗被推翻。Jacy坦言,更可怕的是有關人士對狗隻的態度。「 在大會上眼見有百幾人出席,他們的言論你一言我一語,直指管理公司沒有執行公契,矛頭更指向法團偏頗,有的說一見狗就會腳軟跌倒,跌傷了誰會賠償?!有的說容忍養狗戶不代表可以准許;更疾呼用錢買安寧清潔的屋苑,竟然要被養狗戶糟蹋!而事實上,屋苑的清潔是有目共睹,亦未曾發生過任何狗隻咬人或令業戶受傷。」
她坦言,今日的結果,就像一個小社會,「我們在外爭取養狗權益,教育市民對動物的友善,呼籲狗主的公德心,但總會被人用不同的理由,嘩眾取寵的方式去推倒。 我相信香港要做到動物友善城市,如果政府沒帶頭做好教育,沒有推動實行,其實亦難於靠狗主的力量去做到。」她說,雖然今次未能為狗狗爭取到合法權利,但她仍希望有一天可以做到,宜管不宜禁,規管養狗,共建和諧社會。
房署舊式的居屋公契不少都例有15a條例,不准住戶養狗。但最近有居民發現,原來該條例只需5%或以上的住戶同意,便可修改。赤柱居屋龍德苑為了讓養狗人士與非養狗人士更和諧共存,最近獲5%業主通過,更改公契附表的屋苑守則(House Rules),准許在屋苑內養狗,並列明養狗者守則,包括狗主需為狗隻登記、掛牌等註冊,及必須自律。無奈最終一群反對養狗的業主群起反對,部份dog hater更不斷抹黑狗隻會咬人等恐嚇性言語,最終上週日召開的業主大會,有七成出席的人士要求保留15a公契,令這剝奪狗居住權的規定再次生效。
Dog Rights Concern 召集人Jacy Lam表示,該屋苑有業主於2013年狗主控告不准養狗,雖然法庭判禁制令不許養狗,但亦要求該屋苑理順有關15a的條例。Jacy說,全屋苑984戶,當中只有40幾戶養狗,出街需要放狗的狗隻不超過10隻。管業處亦表示,多年以來只收過一、兩單投訴,其中一單為有業主指自己的女兒有鼻敏感,不滿住在對面的金毛尋回犬甩毛,該狗主知悉後,已自動每天在走廊清理狗毛。 由於狗主很自律,亦甚少在屋苑範圍內放狗,今年三月,業主們成功收集到5%的業主大會,12/3業主大會入場投票票數要過半數,即51%以上同意便可通過有關修例,當日有164名業主及授權票。
當時通過優化15A條例 ,改為屋苑內可養狗,但狗主仍需遵守登記及掛狗牌等規定。惟當修例通過後,卻有一種hater出現,突然有批人質疑修例不是100%業主同意,繼而有人抹黑的狗隻,又散播狗咬人要其他業主一同賠錢、又指養狗會令人無日安寧,更甚的是有些Hater跟蹤狗主,偷拍狗主,最終雙方吵架收場。
上星期日,更令狗主沮喪的是,業主大會最終以77%出席人士通過同意保留大廈公契第四附表的大廈規則(House rules)的15(a): 「在該屋苑的任何地方或屋苑任何大廈的公用部分,均不得攜帶或豢養犬隻」,亦即意味上一次業主通過可養狗被推翻。Jacy坦言,更可怕的是有關人士對狗隻的態度。「 在大會上眼見有百幾人出席,他們的言論你一言我一語,直指管理公司沒有執行公契,矛頭更指向法團偏頗,有的說一見狗就會腳軟跌倒,跌傷了誰會賠償?!有的說容忍養狗戶不代表可以准許;更疾呼用錢買安寧清潔的屋苑,竟然要被養狗戶糟蹋!而事實上,屋苑的清潔是有目共睹,亦未曾發生過任何狗隻咬人或令業戶受傷。」
她坦言,今日的結果,就像一個小社會,「我們在外爭取養狗權益,教育市民對動物的友善,呼籲狗主的公德心,但總會被人用不同的理由,嘩眾取寵的方式去推倒。 我相信香港要做到動物友善城市,如果政府沒帶頭做好教育,沒有推動實行,其實亦難於靠狗主的力量去做到。」她說,雖然今次未能為狗狗爭取到合法權利,但她仍希望有一天可以做到,宜管不宜禁,規管養狗,共建和諧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