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8日星期二

漁署龜速查毒狗 整月不驗屍放生兇手

《東方日報》,2018/5/8

繼日前百人遊行抗議漁護署捕殺流浪動物,該署又被抨擊冷待毒狗案。粉嶺華明邨毒狗案,兩名狗主願意交出屍體化驗協助尋兇,惟苦候整個月,漁護署卻以「無指引」及「停屍間爆滿」兩度「放飛機」。事件引起極大回響,該署急改口稱正陸續協助抽取樣本化驗,但兩條狗屍現時仍擺放於私人善終中心,被狗主直斥「講大話」。動物團體質疑漁護署久久未驗屍,拖延警方緝兇,縱容毒狗狂徒逍遙法外,致毒狗案頻生。

本港多區出現毒狗案,今年至今最少有三十四隻狗隻慘被毒殺,單是華明邨上月便有十一宗。對於被毒殺狗隻,若狗主願提供遺體予漁護署化驗,經解剖後的屍體,該署慣常不會讓狗主取回,故僅一名狗主願意交出屍體。但其後該署指可將解剖屍體歸還狗主,因此另有兩名狗主亦願意交出狗隻屍體,惟案發至今近月,該署仍未收取該兩條屍化驗。

「漁護署從來冇聯絡過我哋,一直都只有警方聯絡。」華明邨毒狗案自四月初陸續有狗隻死亡,漁護署四月中於社交網站承諾一星期內安排狗隻驗屍,痛失八歲芝娃娃Mirco的狗主黃小姐於收屍限期後再次向警方詢問詳情,警方解釋指因漁護署並未收到「新指引」,故未能進行交收。

黃小姐又指,警方及後於四月底聲稱收到新指引,並與漁護署職員約定於五月三日前往領取狗屍。但警方卻於約定前一天指漁護署取消行動,原因是該署仍未收到「新指引」。其後漁護署再次約定五月四日領取屍體,奈何同樣於領屍前一天推翻約定,並指漁護署及愛護動物協會屍體雪藏位置爆滿,因此未能安排領取屍體。黃小姐直斥兩度改期令她十分困擾,更與該署承諾一周內化驗大相逕庭,多番交涉仍不果,未知該署會否再「甩底」,黃小姐直言政府部門「言而無信」,並坦言曾患抑鬱,由Mirco陪伴左右,只希望協助搜證,查出愛犬死因。

另一名等待漁護署領取屍體的狗主Abbie,其十歲愛犬「安力史」本於四月底進行火化,因解剖驗屍一再延遲,惟領取屍體日期同樣一拖再拖,現時暫擺放於一所私人寵物善終中心,盼望該署盡快進行化驗並查出死因,讓邨內狗主了解可加作提防。

本報介入後隨即作跟進

毒狗事件在社交網站引起極大回響,更有指漁護署屍體雪藏位置根本未爆滿。該署於受壓後,急急於社交網站「澄清」,指已經陸續協助抽取有關毛孩樣本作化驗,卻惹來涉事狗主們抨擊,直斥狗隻屍體仍安放在善終中心,該署無理拖延收取屍體及謊話連篇。而隨着本報介入後,警方及漁護署已隨即跟進事件,相約黃小姐今天領取屍體。

保護遺棄動物協會負責人范韻清指漁護署有專責小組處理毒狗及虐畜案件,並交由署方的化驗所化驗,但如轄下化驗所未能處理眾多案件,署方應考慮交由其他私營合資格的化驗所及獸醫診所處理,而非拖延案件處理工作,阻礙警方緝兇。

區議員指公關伎倆呃市民

「收屍化驗都搞成咁,點保障動物權益同安全。」北區區議員姚銘多次聯繫漁護署醫生卻未獲回覆,直斥漁護署令人失望,收取屍體屢次改期,再加上化驗及等待報告,隨時拖足大半年,直指署方用公關伎倆表示已陸續處理,完全欺騙市民。

漁護署發言人指警方會把懷疑有虐待動物成分而涉及動物死亡案件的動物屍體,運送給該署進行檢驗。由四月十日至今,該署收到警方要求就十四宗案件提供協助,涉及共二十一具動物屍體,其中十四隻狗隻遺體已完成解剖。至於涉及上述個案,漁護署轄下獸醫化驗所正與警方處理相關文件,將解剖狗隻遺體。警方發言人則表示,案件交由大埔警區專責調查隊跟進,又指警方已通知相關政府部門及機構,以安排狗隻屍體的化驗事宜。

另稿:
警擴動物專隊 市民仍缺信心

警隊現時將全港十三個警區負責處理虐待動物的刑事調查專隊,擴展至二十二個警區,每隊有五至六人執勤,緝拿虐待動物的兇徒。但有關注團體表示,雖然警方擴大動物虐待案專隊,但毒狗狂徒未落網,仍令不少狗主擔心。

警方稱動物專隊由刑事調查隊警員組成,有調查嚴重案件經驗,並曾接受處理虐待動物案件的訓練,專隊間更有平台互相分享經驗,不會因為稱號並非「動物警察」而不夠專業,但曾報案的市民卻未見有信心。

憂前線警敷衍

一直跟進華明邨毒狗案件的獨立狗義工李太表示,曾與街坊組織巡查小隊,發現白色粉末及疑似毒餌,惟警方到場後卻僅憑雙眼目測,便即時表示並非毒害狗隻的餌食及藥物,警方其後更灑水沖走白色粉末了事。李太坦言,縱使有動物調查專隊,但前線警察沒具備相關寵物知識,如處理投訴時敷衍了事,案件最終未能交至動物調查專隊身上。

另稿:
動物權益屢被忽視 檢控寥寥可數

虐殺動物個案愈揭愈多,但成功檢控數字寥寥可數。警方及漁護署二○一四年至二○一六年,接獲有關懷疑虐待動物的舉報或投訴個案由二百三十七宗升至二百六十二宗,而單於去年首三季,個案投訴數字已等於一六年總和,但一五及一六年定罪人數分別僅為十人及十一人。

救狗之家教育及犬隻經理莫小姐表示,虐待動物一般被警方歸類為雜項事件,可見警方未認真看待動物權益及安全。她指殘酷對待動物個案近年愈揭愈有,但被檢控及定罪人數卻極少,漁護署於棄養及毒殺動物個案上,尤其未見盡力執法。

扮走失棄養 署方懶理

莫舉例指,去年年中有狗主於漁護署動物管理中心門外棄養狗隻,其後從晶片找到主人,對方卻以「走失」為藉口,辯稱無棄養,最終亦無領回狗隻,明顯屬存心棄養,惟署方卻以無足夠證據為由,未有作出檢控。莫指棄養動物已經難以檢控,何況虐殺動物的兇徒,擔憂銀狐犬「小白」被掟落街的事件重複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