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2018/5/16
漁護署繼早前被本報踢爆,冷待粉嶺華明邨毒狗案狗主,未有按約定領取狗隻屍體解剖化驗。該署及後急補鑊取屍並快速交還屍體,但涉事狗主前日於火化前,卻發現愛犬與另一受害狗隻「調亂屍體」,不滿該署及警方錯漏百出。
火化前 狗主始發覺搞錯
「撈亂狗,真係喊出黎(嚟)!」狗主黃小姐憶述其狗隻芝娃娃Micro前日已經完成屍體解剖,警方於化驗所領回狗屍,並以黑色膠袋密封。黃小姐遂安排善終中心代為接收,並安排當晚火化。但黃小姐於火化前卻發現膠袋貼有「Pomeranian」,即松鼠狗英文名稱字樣,感屍體被掉包。及後善終中心職員亦發現該屍體屬另一狗隻屍體,隨即致電相關狗主,可幸狗屍仍未火化,才免「燒錯屍」。黃小姐直斥政府部門零協調,多番出錯,實在離譜。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該署接獲警方可發還動物遺體的書面通知後,會按編號、封條號碼等資料,發還有關遺體。
警方發言人承認於領屍流程中有資料出錯,及後已跟進事件,並向涉事狗主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