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16, 2018
原文連結在此: http://www.hkanimalpost.com/2018/05/16/%e3%80%90%e9%ba%97%e6%b8%af%e5%9f%8e%e6%8d%95%e7%8b%97%e7%b1%a0%e4%ba%8b%e4%bb%b6%e3%80%91%e9%ba%a5%e5%bf%97%e8%b1%aa%e8%b3%aa%e7%96%91%e6%bc%81%e8%ad%b7%e7%bd%b2%e5%80%9f%e7%b1%a0%e6%94%bf%e7%ad%96/
麗港城管理公司早前因為有人投訴五隻社區狗,於是設捕狗籠捉狗,公民黨公民黨麗港城地區發展主任李煒林介入後,剛捉到的狗交由毛孩守護者救出。十八區動保專員麥志豪則表示,事件反映一個嚴重政策漏洞,漁護署一向有向私人屋苑及學校借出捕獸籠,卻沒有妥善監管借出的籠會否傷害了動物,甚至無法得知動物被捕捉後的去向,「警察都不會借槍給市民用,漁護署如何知道借出籠後會否被人用來捉貓狗食?」本報正向漁護署查詢有關借籠政策指引。
麥志豪對本報表示,今次幸好有政黨人士介入,小狗才得以獲得領養而非送到漁護署,但漁護署向私人機構借出捕獸籠才是最大的政策問題。他指漁護署不應該容許私人屋苑及機構借籠去捉貓狗,並質疑該署沒有妥善監管那些籠的使用,包括是否會令動物受到傷害,以至無法追查所捕捉到的貓狗最終去向。
他認為漁護署不應再向私人機構借籠,該署亦應該公開披露借籠的安排、指引及統計數字。
在麗港城獲救的狗B女目前仍在毛守的辦公室居住,並改名為Panda,公民黨麗港城地區發展主任李煒林表示,Panda仍未習慣與人親密接觸,但和其他狗相處融洽,會待牠沒那麼怕人時安排領養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