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30日星期三

大埔驚現捕獸器! 狗仔夾傷截肢因有人要食野味?

《蘋果日報》,2018/5/29

大埔鳳園地區早前發生狗隻被捕獸器夾至重傷事情,受傷狗隻其後需要截肢,環保協進會鳳園蝴蝶保育區表示對事件非常憤怒,並建議政府應加強對該區的巡邏及執法,以及加重判刑的罰則。

涉事狗隻Ebony的左前腿被捕獸器被夾至潰爛見骨,狗主Lisa Evans於牠失蹤8日後尋回,發現其前腿已斷,疑因掙脫捕獸器而自殘身體,後在獸醫搶救下進行了截肢手術,後經確認證實為捕獸器所傷,後照X光時發現Ebony胃部有其腳趾骨頭碎片。Evans表示對事件難以置信,「那是我們每天帶狗隻散步會經過的地方,那個範圍除了狗隻有機會因捕獸器而受傷外,小孩亦會面對同樣的風險」。

環保協進會總幹事邱榮光指,涉事的鳳園地區屬「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生物物種的多樣性豐富,該會懷疑背後涉及不法分子捕捉野生動物以供食用,「鳳園地區都有果子狸,根據漁護署嘅資料,2016同2017就分別檢獲咗198個同172個捕獸器」,邱榮光續指,去年在米埔便曾發現有2隻黑臉琵鷺因捕獸器而死,適逢昨天立法會進行對保護瀕危動植物種的公聽會,邱呼籲政府應加強執法。

鳳園蝴蝶保育區項目經理趙玉蓮指,事件發生的地方就在保育區附近,遊人有受傷的風險,她呼籲市民若發現捕獸器應舉報,並建議政府應採取行動,「應該要加強鳳園地區嘅巡邏,亦都應該加強對違法行為嘅罰則」。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條例》,未經許可而管有及使用狩獵器具均屬違法,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而《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最高刑罰則為20萬元及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