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大眾對動物權益的關注增加,關注組織或義工如雨後春筍,有關爭議漸增。由於現行法例僅規管公開場合的籌款活動,網上或私人場合的籌款活動均不受監管,市民捐助的善款有機會被利用。法律界人士指,如故意假冒慈善團體,或構成欺詐;有動物義工則建議慈善團體應公開財務報表,釋除公眾疑慮。有立法會議員批評,現行規管慈善團體存在漏洞,部門之間權責不清,無疑變成無王管。
本報接獲消息,動物保護組織X於去年十一月被稅務局撤銷慈善團體資格後,上月於會展舉辦的寵物展中,仍掛上印有其慈善牌照號碼的橫額進行義賣,並擺放捐款箱作募捐。有消息人士估計,為期三日的寵物展可籌得約六十萬元。另外,該組織被撤銷資格後,仍活躍於街頭舉辦領養日,旁邊擺放的易拉架依舊列有其慈善牌照號碼。
網上呼籲籌款 財務報表未達標
另外,組織X自去年十二月起,在其社交平台上推出不設底價的「感謝卡」,呼籲網民購買以支持組織營運,捐款將直接存入該組織創辦人的私人戶口,並表明不會提供任何退稅收據。大批支持者將其捐款證明上載到網上,部分金額多達數萬元,亦有不少人捐款後留言稱不需感謝卡。
另一間曾一度被撤銷慈善團體資格的動物保護組織Y,亦在網上呼籲支持者捐款,以購買動物糧食及支付醫療費用,惟其網頁仍顯示其慈善牌照號碼,並聲稱可獲免稅。而組織Y於一七年提交的財務報表,未符合部分《公司條例》要求,包括「沒有備存充分的會計紀錄」、「財務報表與該等會計紀錄不脗合」等。
義工促相關組織公開收入支出
坊間有多個自稱為「慈善」或「非牟利」的組織,惟本港目前沒有針對監管慈善機構及其活動的法例。根據現行法例,社署及食環署負責規管公眾地方舉行的義賣籌款,但上述活動選址於私人地方,或在網上籌款,故不受規管。
曾任動物義工的朱先生指,將捐款存入私人戶口做法過分,「冇得追冇得跟。」他質疑有組織被撤銷資格後,仍利用慈善團體身份,有誤導公眾之嫌。由於政府目前並無監管慈善團體或非牟利組織,他建議有關組織公開年度報表列明收入及支出,以保障捐款人。
「政府對用慈善名義(營運)嘅團體,規管太鬆散。」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批評,現時條例不僅沒有涵蓋網上、私人場地的籌款活動,月捐等捐款模式亦不受規管。他指,若有組織被撤銷慈善團體資格後,仍展示牌照號碼作籌款,或冒充獲免稅地位的慈善團體,或涉欺詐,建議將個案轉介執法部門嚴例打擊。
按稅務局資料,一七至一八年度被撤銷確認免稅地位的慈善團體為三百七十個,較一五至一六年度大增逾七成。發言人表示,一般撤銷資格原因包括該慈善團體已解散或清盤;停止運作或不活躍;不再符合屬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或慈善信託;及不回應該局查詢。但發言人指,基於保密規定,不能披露個別個案的任何資料。
律師:展示舊牌照募捐或涉詐騙
社署發言人表示,現時透過發出許可證規管兩類在公眾地方收取捐款的慈善籌款活動,分別為「賣旗日」及「一般慈善籌款活動」,如不屬該條例規管範圍的籌款活動,如於私人場合、互聯網或透過社交媒體募捐等,則毋須向該署申請許可證。而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如有關組織故意展示舊牌照號碼以誤導公眾,有機會涉及欺詐行騙。
組織X負責人表示,參與寵物展是將二手動物用品進行義賣活動,並非公開籌款,而因內部糾紛,至今仍未收到撤銷其慈善團體資格的正式文件。組織Y負責人則承認,曾遭稅務局撤銷慈善團體資格,惟現時已恢復資格,又指未有於公眾地方籌款。
另稿:
法改會早倡規管 民政局歎慢板
法改會早於一三年發表報告,要求加強對慈善機構的規管,惟民政事務局至一五年才將有關意見整理成初步評估文件,於四年內僅開過三次會議,被批評「歎慢板」。一七年審計署亦發表報告,批評政府對慈善機構的監管不足,有立法會議員建議政府應該加強監管。
未覆查個案 最長等逾7年半
審計報告揭露,截至一六年九月,稅務局共有六百三十五宗個案未完成覆查,逾一成已超過五年尚未完成,最長一宗約七年半後才採取行動。有關當局其後加強檢查,包括在確認機構免稅地位生效後兩年作首次覆查,並將覆查周期由每四年一次,縮短為每三年一次。另外,報告提及公眾期望稅務局就規管慈善機構免稅地位的角色,與現行《稅務條例》涵蓋的職能有所出入,建議檢討有關條文。
立法會議員陳恒鑌批評,有關當局對慈善團體監管不足,即使審計報告曾作出批評,卻遲遲未有改善措施,令不少市民擔心捐錢後,善款未能真正用於受助人身上。他續指,近年網上籌款盛行,若然未有有效法例監管,會造成漏洞,促政府加強監管。
另稿:
未獲發牌寵物店 假領養真賣狗
未覆查個案 最長等逾7年半
審計報告揭露,截至一六年九月,稅務局共有六百三十五宗個案未完成覆查,逾一成已超過五年尚未完成,最長一宗約七年半後才採取行動。有關當局其後加強檢查,包括在確認機構免稅地位生效後兩年作首次覆查,並將覆查周期由每四年一次,縮短為每三年一次。另外,報告提及公眾期望稅務局就規管慈善機構免稅地位的角色,與現行《稅務條例》涵蓋的職能有所出入,建議檢討有關條文。
立法會議員陳恒鑌批評,有關當局對慈善團體監管不足,即使審計報告曾作出批評,卻遲遲未有改善措施,令不少市民擔心捐錢後,善款未能真正用於受助人身上。他續指,近年網上籌款盛行,若然未有有效法例監管,會造成漏洞,促政府加強監管。
另稿:
未獲發牌寵物店 假領養真賣狗
近年有不少未獲動物售賣商牌照的寵物店和組織,以領養為名進行寵物買賣。去年四月,一名女子向持慈善團體資格的動物組織「非牟利獸醫機構有限公司」領養一隻約瑟爹利小狗,被收取逾八千元作醫療、絕育等費用。該組織被控無牌售狗,被告作供時指,曾向漁護署職員查詢,對方表明只要非收取強制性的領養費,便毋須領牌,最終該組織被裁定罪名成立,罰款五千五百元。
巧立名目收費 業界促刑事化
本報早年亦揭發有寵物美容店藉收取「領養費」、「利是錢」等為名,假領養真賣狗。有關店舖不時於網上貼出領養告示,但當記者致電表示欲領養一隻三個月大的貴婦狗時,店主則表示需要收取二千八百元的領養費,更直言會自家繁殖狗隻出售。漁護署及後證實該店並未領有動物售賣商牌照。
香港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執行主席麥志豪指,本港假領養問題普遍。他指,漁護署一七年雖通過法例要求繁殖及售賣狗隻人士必須領牌,但仍無助杜絕賣狗行為,不法人士依然可以「紀念品」、「醫療費」等名目賣狗圖利。他認為政府必須立法禁止私人繁殖,並將行為刑事化才能加強阻嚇作用。他建議,市民在領養動物時,有組織或人士要求任何形式的回饋,都應立即拒絕,否則會變相助長買賣動物的行為。
巧立名目收費 業界促刑事化
本報早年亦揭發有寵物美容店藉收取「領養費」、「利是錢」等為名,假領養真賣狗。有關店舖不時於網上貼出領養告示,但當記者致電表示欲領養一隻三個月大的貴婦狗時,店主則表示需要收取二千八百元的領養費,更直言會自家繁殖狗隻出售。漁護署及後證實該店並未領有動物售賣商牌照。
香港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執行主席麥志豪指,本港假領養問題普遍。他指,漁護署一七年雖通過法例要求繁殖及售賣狗隻人士必須領牌,但仍無助杜絕賣狗行為,不法人士依然可以「紀念品」、「醫療費」等名目賣狗圖利。他認為政府必須立法禁止私人繁殖,並將行為刑事化才能加強阻嚇作用。他建議,市民在領養動物時,有組織或人士要求任何形式的回饋,都應立即拒絕,否則會變相助長買賣動物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