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2013/2/26
公屋違規飼養狗隻宗數有所增加,去年因違規養狗遭公屋扣分制扣分的個案有四百六十三宗,按年升約兩成。而在「可暫准原則」下飼養的狗隻數目,則由○三年的一萬三千多隻銳減至現時的五千五百隻。有房委會委員認為,飼養貓狗成社會風氣,加上房署執法被動,不少公屋戶漠視規則養寵物。
黃國健批評執法被動
房署前年起核對公屋狗主的牌照資料,加強管制違規飼養狗隻,前年全年錄得三百八十一宗違規飼養寵物,並於公屋扣分制上扣分,有關數字去年升至四百六十三宗,升幅達到兩成。同時,按房署的「可暫准原則」,容許○三年八月前飼養的狗隻繼續飼養,直至自然死去,該批狗隻數字由○三年的一萬三千三百隻,已下降至現時的五千五百隻。房委會委員黃國健表示,飼養貓狗已經成為社會的風氣,公屋寵物自然有所增加,加上房署執法被動,採取「不告不理」方針,令公屋戶漠視規則飼養寵物,更有公屋狗主濫用「可暫准原則」,在寵物死後領養外形相近的狗隻繼續飼養,鄰居亦無法分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