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3日星期三

增動物警察難度未必大 / 劉克溪

《成報》,2013/2/9

震驚全社會的秀茂坪順天邨虐貓案已經令人痛心疾首,更令人遺憾的是,虐待動物的個案竟然每天持續地出現,而且虐待動物的方式更是「層出不窮」,近期出現把白鴿倒吊、把貓隻從高處丟下致其口鼻流血,簡直到達令人髮指的地步。

日前警務處處長曾偉雄稱以現時警隊的人手,在香港設立動物警察有難度,而且現時警隊與愛護動物協會聯手執法的模式行之有效。這番言論便引起了愛護動物人士的不滿。

處長的言論,的確與愛護動物的人士及團體期望有所差距。首先,在香港設立動物警察,可行性很大。參考外地的經驗,台灣新北市有34名警官任職「動物保護警官」,相對新北市大約400萬的人口,即是大約11萬人口,才需要設立一位動物警察,對照香港700萬人口,則只需要大約60名動物警察,相對於香港警隊37000人的編制,其實負擔並不算沉重。

其次,處長以現時模式行之有效為由,聲稱警隊難以設立動物警察,但事實證明,現時的執法模式,難以阻嚇兇徒犯案,亦難以追查兇徒,我們每天都幾乎看見有人虐待動物的新聞,這實在難以說服市民,現時的執法模式行之有效。

最後,更重要的是,設立動物警察的象徵意義,可能比實質意義更大。警隊設立專門部門處理虐待動物案件,可以向全社會傳達一個訊息:警隊既重視普通市民,也重視動物,任何干犯市民權利,或是動物權利的行為,警隊都絕不容忍。倘動物警察設立後,成功偵破某些轟動的虐待動物案件,相信成效比多次呼籲善待動物的廣告來得大。

觀乎處長的言論,他只是說以警隊「目前」的人手,難以增設動物警察,並沒有完全抹殺設立動物警察的可能性。但願執法部門盡快展開設立動物警察的前期工作,滿足廣大市民期望,令無辜的生命得到更多保障。

新界社團聯會(新社聯)副理事長 劉克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