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經濟日報》,2013/2/22
銀行女文員涉膠索帶捆綁4隻狗口部,導致其中3隻受傷出血,另涉未有向狗隻提供醫治,昨被控兩項殘酷對待動物罪名,案件昨日提堂,被告毋須答辯。裁判官質疑地方細小卻飼養11隻狗,控方指將調查是否涉販賣動物。
3犬受傷 另控沒提供醫治
被告徐美琪(36歲),被指於去年12月25日,在其筲箕灣新成街住所平台內,以膠索帶捆綁4隻狗的口部,其中3隻狗被膠帶索至嚴重受傷,被告另被控沒有為受傷狗隻提供醫治。
裁判官質疑,被告於狹小空間內飼養多達11隻狗,控方指將調查被告是否涉及販賣動物,申請將案件押後等候律政司的意見,案件押後至3月18日再提堂。
據資料顯示,聖誕節當日,愛護動物協會人員收到被告的鄰居投訴後上門調查,發現被告於其住所的露天平台飼養了11隻狗。當中4隻混種狗被膠索帶捆綁口部,其中3隻狗被索至傷口滲血。
署任主任裁判官:錢禮;案件編號:ESCC600/13;3月18日再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