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報》,2013/5/29
退休六旬漢聲稱與家人爭執,一怒之下用掃帚打貓,貓兒最終跳出窗戶,當場墮樓身亡,六旬漢的兒子得悉貓兒死亡,立即報警「大義滅親」。
六旬漢早前承認殘酷對待動物罪,昨於荃灣裁判法院被判監兩星期,緩刑兩年,罰款3,000元。
床上便溺感困擾
被告陳餘發(65歲),與家人居於東涌逸東邨。案情指,於去年12月5日晚上9時許,被告的兒子在睡房,聽見英國短毛貓的叫聲和掃帚造成的撞擊聲,遂步出房間到客廳查看究竟。被告向兒子表示短毛貓已死亡,兒子遂報警。警員到場調查,被告稱因為與家人發生爭執,一怒之下用掃帚打貓,短毛貓最後從窗戶跳出。
控方昨呈上愛護動物協會及漁農自然護理署的報告,指貓兒的死因與高處墮下吻合。辯方律師引述被告的背景報告,指被告與妻子均認為貓兒「太曳」,並在床上大小二便,令他們感到困擾。辯方又指,貓兒雖然最終死亡,但控方並無指被告打貓導致貓兒死亡,反而案情指出是貓兒從窗戶跳出,最終墮樓致死,無任何證據顯示貓兒是被打死。被告無同類紀錄,希望予以輕判及以非監禁式刑罰處理。
裁判官同意貓兒的死因是從高處墮下,因兩份報告亦支持說法,案中最大的求情理由是被告認罪,無案底及年紀長,惟判刑亦需反映當今社會對動物權益的重視,終判處被告判監兩星期,緩刑兩年,罰款3,000元。
案件編號:TWCC532/2013
主審:李志豪裁判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