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7日星期一

少人知棄養是虐畜團體促設動物警察立法監管

《新報》,2013/5/27

每次出現關於虐待動物的事件時,都會引起廣泛討論。一項調查顯示,85%受訪者表示,政府和警方不重視對殘害動物的犯罪行為;受訪者認為,加強市民教育是最好的解決方法,其次是訂立法例。

受訪者認為政府漠視

浩洋青年商會早前訪問了1,576名人士對動物權益及虐待動物法例的意見。結果顯示,85%受訪者表示,政府和警方不重視對殘害動物的犯罪行為,當中女性受訪者表示非常不重視,明顯比男性多。

結果又指,64%受訪者認為,政府在立法殘害動物刑事法例沒有清晰界定,最多人認為,使用武力、武器傷害、使其受到不必要苦楚是構成虐畜,較少人認知遺棄動物、缺乏足夠及自由活動空間,以及私人或商業繁殖,也會構成虐待動物

此外,53%受訪者表示知道香港現時有《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但82%表示不知最高罰則,只有8%受訪者可以正確答到最高罰則。調查亦顯示,當年輕人得悉懷疑虐待動物個案,他們傾向直接把案件放上網,而較年長的受訪者,會傾向尋找動物組織及警方協助,比率逾半。

立法執法可減少虐畜

立法會議員陳克勤認為,香港作為國際都市,有需要設立動物警察,以專業人士處理,只要警方及政府願意踏出一步,虐畜事件必會減少。

香港兩棲及爬蟲協會行政總裁段國樑指,政府態度開始軟化,相信動物警察成立指日可待。他並指養動物需知其性,三思而後行,做個負責任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