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2013/5/9
土瓜灣居民余先生每晚都會到八度海逸酒店附近遛狗,約半年前,他指有酒店職員向多位狗主提出不要在酒店附近遛狗,眾狗主認為不合理沒理會。惟他之後發現每晚約9時最多人遛狗的時間,職員都會在後門位置倒漂白水。他認為酒店有心為難狗主。
廢水須排放至污水渠
八度海逸酒店表示沒有要求狗主遛狗時不要走近酒店,但承認收到不少酒店住客及餐廳客人投訴該處充斥狗隻便溺所造成之難聞氣味,而噪音亦為客人們帶來滋擾。該酒店指職員所用的是1:99稀釋漂白水或稀釋消毒藥水,主要為清潔花槽、清理污迹及狗隻排泄物,但非每晚進行。
食物環境衛生署指,《食物衛生守則》規定食物業處所產生的污水及廢水須以合乎衛生的方式,排放至適當的污水渠。而《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規定任何人不得將扔棄物或廢物棄置在任何街道或公眾地方,違者可被處定額罰款1,500元。
九龍城區議員楊振宇稱,曾接區內居民反映酒店倒漂白水到街外,他指該處衛生問題不算差,狗主亦算守法,認為狗主與酒店應互相遷就,無謂出現對立。
檔案編號:0318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