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磡發生「警犬咬警官」。西九龍交通部警司高錫昌偕高級督察徐兆麟,昨晨在交通部行動基地結伴巡視警署內停車場,發現衝鋒隊警犬犬舍的大門未有關妥。有人「八卦」推門入內察看,結果被當作「敵人」,一頭瑪蓮萊狼犬撲出噬咬。高猝不及防,右大腿被咬傷,險中要害,徐試圖制止援救上司時,大腿亦被咬傷,兩人大腿留下血洞,雙雙送院治理。肇禍的警犬暫需停職「反省」,送返警犬隊總部接受隔離觀察。
高錫昌警司高大威武,曾任防止罪案主任,親上陣擔「紙板警察」模特兒。高現在紅磡衞環里、西九龍交通行動基地任警司,主管交通意外及支援組,據悉昨首日上班。高級督察徐兆麟早年在將軍澳警區工作,現為高的下屬。
昨晨十時半,高與徐身穿制服在警署停車場巡視,基地內有俗稱「狗房」的警犬犬舍。據現場消息指,領犬員「阿俊」正在訓練犬隻,兩警官經過,見犬舍門未關好,於是入內探視。犬舍內的一頭屬西九龍總區衝鋒隊的七歲大瑪蓮萊犬Mario狂吠,繼而向闖入「地盤」的「上司」施襲,變成「下屬噬阿sir」。高右大腿被咬住,徐急施援,同被咬傷左大腿,有人立即召領犬員喝停警犬。
現場消息指,高大腿留下兩個血洞,鮮血染紅褲管,幸好無傷及要害和動脈,否則後果不堪設想;徐大腿被咬,身上亦有抓痕。救護車接報到場,兩人止血後清醒送院,接受敷治及防疫針注射出院,已無大礙。有警員透露,基地內共有四頭瑪蓮萊警犬,咬人警犬○九年受訓完畢,犬舍門外張貼有非工作人員禁止進入的警告牌,質疑兩名警官擅闖犬舍「玩犬」出事。
領犬員外嚴禁進入
根據《警察通例》第二十四章第九條「有關警犬的一般規定」指,除合格的領犬員外,任何警務人員均不得試圖干預警犬的使用,或進入警犬專用的犬舍,除非有警犬隊人員陪同,如遇到緊急情況,或獲所屬單位指揮官授權,則屬例外。倘警犬咬傷人或使任何人受傷,必須立即治理。領犬員須立即向事發地點所屬分區警署的值日官報告,通知警犬隊總督察、有關分區指揮官或同等職級人員,事發後七天內須向警犬隊總督察提交書面報告。
另稿:
當「差」四年駐守衝鋒隊
咬傷警司的警犬,屬雄性瑪蓮萊犬,名Mario,有四年「差齡」,現駐守西九龍總區衝鋒隊,多次在油尖旺參加平息午夜暴力事件,包括早前的南亞幫街頭大戰,因此又叫「衝鋒犬」。但牠犯錯後將送往警犬隊總部接受隔離觀察,稍後交由獸醫檢驗。根據紀錄,該警犬以往在受訓及當值期間,並無咬傷領犬員及他人紀錄,警犬隊會跟進事件。
警犬隊成立超過六十年,現時有逾一百頭警犬,主要參與人群管制、搜索及拯救、追蹤、偵測炸藥及緝毒等工作,犬隻會派到不同工作崗位,包括具挑戰性的衝鋒隊,其中以午夜暴力案較多的西九龍衝鋒隊警犬用處最大,每日處理大量緊急案件及突發事故,當領犬員帶同警犬到場,即可迅速控制人群鎮壓場面。
警犬失控有先例
今年三月二十一日,西九龍衝鋒隊警員在尖沙咀麼地道調查一宗傷人案,期間有人疑醉酒叫囂及推撞警員,警犬即起擒撲咬醉漢腰部,令其收手。不過,警犬亦有失控時,去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紅磡警署有咬警前科的七歲警犬Dex,因其專屬領犬警放假,疑不慣另一警員照顧,突發狂噬甩領犬員右手兩吋手皮。同月二日,打鼓嶺警犬隊總部,十四個月大警犬接受訓練時,咬傷訓練員右手手背。十月十五日,亦有一頭三歲大警犬在總部受訓時咬傷訓練員左手。
另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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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蓮萊犬原產於比利時,特性為攻擊力強,較少受強光及巨響影響,訓練後服從性強,故可協助領犬員執行任務。專業犬隻訓練顧問高耀忠謂,警犬習慣將訓練牠的領犬員,視為唯一的領袖,對其發出的指令,採取絕對服從及信任態度,但不代表其他警員亦能獲此「禮遇」,相反警犬會對其他人保持一定警戒,當感到受威脅時,會毫不猶豫展開攻擊。 高耀忠指,犬隻會以眼神、身體語言及氣味等判別人類及其他狗隻是否認識或懷有敵意。即使穿上警員制服,甚至與領犬員相同的衣飾,狗隻仍能靠氣味、嗓音及身體動作區別,不會盲目服從對方。高續稱,未知事發過程及環境,不敢妄下判斷,估計警犬發現有陌生人靠近犬舍,超越了警戒範圍,因而攻擊對方。 高補充,狗隻準備攻擊時,雙眼會緊盯目標,頸項後方的毛及尾部豎起,嘴部郁動及發出低沉「嗚嗚」聲,此時應該避免與牠有眼神接觸,安靜緩慢地走開。如不幸被狗隻緊咬,切忌與牠「鬥力」拉扯,反而將身體稍微移前,以防肌肉因撕裂而進一步受傷,其他人可嘗試尋找硬物將狗隻與遇襲者分隔,或盡快聯絡領犬員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