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7日星期二

世紀.選戰以後.動物公民:動物的命運 港人的自決 / 張婉雯

2016 年 09 月 18 日
原文連結在此:  http://www.pentoy.hk/%E7%A4%BE%E6%9C%83/c357/2016/09/18/%E4%B8%96%E7%B4%80%EF%BC%8E%E9%81%B8%E6%88%B0%E4%BB%A5%E5%BE%8C%EF%BC%8E%E5%8B%95%E7%89%A9%E5%85%AC%E6%B0%91%EF%BC%9A%E5%8B%95%E7%89%A9%E7%9A%84%E5%91%BD%E9%81%8B-%E6%B8%AF%E4%BA%BA%E7%9A%84%E8%87%AA/

不能說動物議題對是次立法會選舉沒有影響力,至少,不少候選人主動在政綱加入動物政策。連侯志強也抱着小狗擺「甫士」拍照,我們便知道動物議題開始受重視,關注動物的市民已成為一個鮮明的群體。

與此同時,民間組織「香港動物報」與「非牟利獸醫診所」也向各候選人發出問卷,要求候選人回應有關本地動物政策的提問。結果,大部分回應的候選人反應正面,都反對以「人道毁滅」方式控制社區動物數量,並支持成立「動物警察」等。細心分析下,我們更會發現,較關注動物議題的政黨或候選人,幾乎全屬非建制派陣營。沒有回覆的名單中,民建聯提供了「動物友善政策」;自由黨新西田北辰團隊則覆信講述其動物政策;王維基與葉劉淑儀則分別以「競選活動頻仍」和「非三言兩語可回答」,拒絕回應問卷,然而兩人的政綱內均沒有動物政策內容。

這是有趣的政治板塊分佈:為什麼動物議題較能取得非建制派的關注?非建制派(尤其是新成立的政黨)唯一的優勢,在於掌握民情。地區直選候選人在社區的競選活動、工作,比起受益於配票系統而「坐定笠六」的建制派,是勤力許多的(至少在我的選區,我幾乎見不到建制派候選人親自出現)。非建制派已認識到,動物政策在社會上備受關注,只有積極回應,才能得到民間的支持。此外,當動物福利上升到政策層面時,親建制者也不敢隨便承諾,因為他們要面對不是選民,而是制定政策的當權者。

動物處境與土地問題

是次選舉結果多了年輕的面孔,相信也有助提升動物權益,畢竟「把動物當成工具」的想法已過時。隨着相關知識普及,年輕人對保育、生態、動物等議題認識較深,態度也更開明。但這是否代表香港的動物議題未來發展樂觀?也不是。因為動物的處境,與另一個近日炙手可熱的議題,有密不可分的關連,那就是──土地問題。

候任立法會議員朱凱廸近日受到威嚇,原因是他揪出了新界積弊已久的土地利益勾結問題。坐擁大量土地與丁權老本的既得利益者,必定視「發展經濟」、「開發土地」為金科玉律。當中利益之鉅,足以讓他們肆意挑戰法律,威脅民選議員,更何况是「死兩個當一雙」的動物?「收地拆村建樓房」已成為新界發展必然公式,過程中迫走居民,更令當地動物成為「地產難民」。這些本來在公共領域中自由生活的「村貓」、「村狗」,一夜間遭夷平家園,幸運的可在鐵絲網圍起前逃亡他方,不幸的便被困地盤,或是被漁護署抓走等死。有些雖獲義工救起,但向來自由自在的成貓成狗,要重新適應成為「寵物」,也只能說是別無選擇。土地問題從來不等於賠償買賣,更是「由誰使用」、「如何使用」等權力問題。當許多香港人苦候公屋、捱貴租、供貴樓時,社區動物早已用生命替地產商埋單。我們以為那些只是「貓貓狗狗的事」,而事情如今終於惡化至議員生命受威脅。這是全香港人都必須正視的問題。

由社區入手 參與動物權益

還有就是自決派興起對動保工作的啟示。一直以來,社區中都不乏動物前線義工,每天辛勞照顧動物,替牠們安排絕育領養;另一方面,也有民間團體主攻政策,藉遊行聯署集會等方式,先向官方施壓,再展開游說。然而不論是哪一項工作,似乎都局限於「愛護動物人士」圈子中:前線義工不時面對附近居民的投訴;主打政策者在沒有民意授權的官僚前也充滿無力感。自決思維現令我想到,如何在「自己做自己的事」之餘,也將「自己的事」變成「眾人的事」?如何重新由社區入手,推動每一個個體思考、支持、參與動物權益工作,再由下而上地改變社會風氣?這涉及社區的人際脈絡、溝通方式,甚至是各種形式公民運動(包括鼓勵更多人旁聽區議會會議;向區議員、物業管理公司反映意見;建立支援動物義工的社區平台;建立討論的平台;推動素食;團購無動物測試產品等)與抗命(釋放捕貓狗籠內的動物;替社區動物絕育後剪耳並植入晶片等)。這也是上文提到的政治板塊反映:當政府(及其護航者建制派)再三強調「經濟發展」、「土地發展」等單一議題,非建制派(包括每一個市民)要做的,就是提出更多的社會願景,把香港從「金」、「權」的迷思中釋放出來,讓香港人發現自己的生活有更多可能。

讓我們和動物一起命運自決。

作者簡介:香港作家,大學語文導師,動物權益團體「動物地球」幹事;深信動物議題就是文化、政治、公義、權力的議題。

(原文載於2016年9月15日《明報》世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