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6日星期三

寵物善終骨灰櫃或違地契

《蘋果日報》,2013/10/16

據政府統計,本港至少有25萬住戶飼養寵物,對寵物善終服務需求甚大。消委會提醒市民,市面一些聲稱可放置寵物骨灰的地方未必符合物業地契,隨時被政府取締,促請市民選用服務前應先查詢相關條例及善終公司的相關資料,並留意合約條款。

近年虐待動物事件令社會關注,但寵物善終服務同受關注。政府自99年關閉堅尼地城屠房附屬的寵物焚化爐後,坊間不少私人寵物善終公司應運而生,提供包括寵物火化、出租骨灰存放櫃及紀念品等。

套餐收費增消費者風險

消委會稱,早前傳媒已有不少關於寵物善終服務公司違規經營,主要涉及違反地契列明的用途,或會被地政總署收回土地,最終令已購買骨灰存放櫃的消費者蒙受損失。該會提醒市民在租用存放櫃前,應先向土地註冊處查閱寵物善終服務公司所在地的地契條款,並留意是否符合消防、公共衞生等法例。由於政府沒有就相關善終服務訂立發牌制度,故市民有需要時可向專業人士請教。

消委會又指,一般寵物善終服務公司均提供「套餐」形式收費,部份可租用骨灰存放櫃,但卻要一次過繳付一年費用不能按月付款,認為該做法令消費者蒙受損失的風險增加,建議看清楚合約條款才作決定。

至於不打算選用寵物善終服務的市民,其實可將寵物遺體用膠袋包好,帶到食環署轄下的垃圾收集站棄置,屍體將運往堆填區處理。但要注意不能將寵物屍體或骨灰拋入本港水域,否則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半年;若將骨灰撒在郊野地方,同樣觸犯《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最高可罰款2.5萬元及監禁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