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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宗「愛協因沒人手餵奶而將未開眼的小幼犬即時人道毁滅 」的報導, 坊間有怒罵愛協做法不仁; 亦有人認為不應責怪愛協,求助者不應依賴別人去拯救動物;亦有聲音要求愛協公開決定人道毁滅的指引內容。
「人道毁滅」是人道與否,要視乎在甚麼樣的情況下選擇這方式去結束一條生命。若動物受傷病困擾而沒有能令其康復的治療方法,而要日復日的受到痛苦煎熬,安樂死是一個人道的選擇;但若是為了行政或涉及其他因由的話,那便是不人道的考慮。
就今次的個案,有幾個疑問我未能找出答案去令一切看起來合理化:
一. 愛協職員到場後,求助者已表示可收養該幼犬,不用勞動協會職員接走, 但為何職員還要用「健康檢查」為由,游說求助人讓其帶走幼犬呢? 又為何會在不知會求助人的情況下將幼犬人道毁滅呢? 是狗隻的健康出問題以至要需要即時終止其生命?
二. 一般處理流浪動物的程序,漁護處也有4天的時間才會人道滅毁,愛協有何指引及準則決定狗隻即時被「判刑及行刑」呢?
三. 事主早已向職員表示樂意收養,當發現沒有人手照顧幼犬時,為何不通知其接回,而要選擇終止其生存權利? 甚或最初直接向事主說明人手不足及拒絕求助?
救助社區動物需要資源及人手,往往因為未能安排領養時便選擇將其生命結束,還指這是無奈的決定。 幼犬一天確需餵飼多次,但人手不足絕對不是合理的「死刑」判由。若這是一個嬰孩, 我相信沒人會搬出沒人手餵奶為由,為免其捱餓受苦而理直氣壯的去殺嬰吧!市民向協會求助是希望為動物尋一個生存的機會,而非要送牠們上黃泉路,若求助人能直接拯救動物當然是最完美的,但亦不能因其向協會求助便需同意不合理的處決安排。眼見幼犬會有幸福的未來,但寶貴生命卻不知何解地被白白斷送。 愛協 - 擁有全港最多資源的動物保育機構,其擔任的角色是甚麼? 應如實的履行救助及保護動物的使命,而非用大堆似是而非的歪理去肆意傷害生命。
涉及生死的決定是需經過審慎的思量,不到絕處也不應考慮將生命結束。愛協一直也沒有公開其對進行「人道毁滅」的機制及指引內容,而且常看到很多健康動物到了協會後,在無理的情況下被執行死刑。身為一間接受政府資助及大眾捐款的機構,應承擔起社會責任,也要保持高透明度讓市民監察,何況說的是生與死之間的決擇,更應有嚴謹及公開的指引。近年用不成理的原因而將動物人道毁滅的數目越來越多,而對「人道」的解說亦變得含糊,因社區動物數目多至未能處理而終止其生存權極之荒謬,亦不能解決根本的問題,或許這是時候去反醒及檢討整個機制,人道毁滅健康動物絕對是不合乎人道, 若以此作為控制社區動物數量的手段, 更絕對是走過了頭。
要逹至人與社區動物和平共融,何不考慮其他方案。資源有限是現實問題,與其投放在人道毁滅上,愛協倒不如來個撥亂反正,倡議及帶頭進行全港長遠的絕育放回計劃,有效地控制社區動物數量,這才能真正的幫到動物。更希望愛協用一個正面的態度去教育公眾,應如何平等看待及尊重生命,不人道的「人道毁滅」,絕對是錯誤旳示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