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7日星期四

八百呎舊樓擠135頭貓狗

《新報》,2013/11/6

逾百隻貓狗,擠在大角嘴一間800平方呎單位內生活,疑被迫作雜交繁殖場,由於屋內衛生條件惡劣,雖有糧水供應,但大部份貓狗瘦骨嶙峋,且患皮膚病,並散發出惡臭氣味,貓狗不停叫聲,居民抵受不住滋擾報警,警員前晚登門調查揭發貓狗有被虐待之嫌,戶主涉嫌殘酷對待動物當場被捕,並調查該處是否被人闢作非法繁殖場將貓狗出售。

被捕男戶主姓鄭(61歲),涉嫌殘酷對待動物,已獲准保釋,於12月初返警署報到。據悉,他並非在該處居住,只租用該單位數年供擺放該等貓狗,平日到來打理後離去。

警方旺角警區署理總督察顏偉雄表示,現場為大角嘴通州街101號一間面積800平方呎單位,上址間有兩間房,被捕男戶主在數年前租用,自己沒有在內留宿。警方數日前接獲大廈居民設訴,表示該單位散發出令人欲嘔的惡臭氣味,貓狗吠聲不停,懷疑牠們遭到受虐待。

戶主疑闢非法繁殖場

警方接報日來派警員登門調查,連逐數日均無人應門,直至前晚,一名老翁到上址開門,警員遂入屋調查,發現屋內位衛生和通風情況欠佳,地上貓狗便溺隨處可見,臭氣薰天。

單位內飼養的101隻狗和34隻貓,當中包括貴婦、哥基、波斯貓及摺耳短毛貓等名種。

該等狗隻放置在64個鐵籠內,34隻貓擠在12個籠,活動空間有限,雖然內有放置糧水,但大部份瘦骨嶙峋,有皮膚病及眼疾,精神欠佳,認為這樣衛生環境不合乎飼養動物,該名男戶主涉嫌殘酷對待動物當場被捕。昨日下午,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九隊探員,連同漁護署及香港愛護動物協會人員返回現場用膠箱將逾百多隻貓狗分批檢走,交給獸醫作詳細檢驗查治理。

顏偉雄表示,暫時未知該處是否貓狗繁殖場所,事主是否將貓狗用作販賣用途,有待進一步調查確定,殘酷對待動物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20萬元,及入獄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