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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日期:2013年11月6日
拍攝時間:1500﹣1730
拍攝地點:沙田隆亨村
版權所有:香港獨立媒體網
今天,「香港獨立媒體網」記者到沙田隆亨村採訪野豬隊,結果發現以下情況:
1. 野豬並沒有嚇人和咬人行為,而且非常溫馴,還可以和山貓共處,居民都很喜歡牠們(當場近百名居民只有一名人反對),但卻可能因吃了某村長先人墓前水果及影響金塔,即要被野豬隊以實彈槍殺。
2. 野豬隊隊長或見槍殺行動被記者質疑,向公眾和我們謊稱「收隊」,企圖欺騙,卻在其後折返現場捕殺。迫不得已,我們才上前阻止,隊員缺乏誠信的品格,憑什麼資格擁有實彈槍械?
3.謊稱「收隊」卻折返,野豬隊是否需要再向漁護署及警隊再次申請「行動許可證」? 又是否違法?
4.若第一次向公眾謊稱「收隊」後,有途人誤闖射擊範圍,市民的性命安危是由誰負責?
5.野豬隊隊員稱,只要向野豬擲石頭,而牠們沒有出現驚慌的表現,就代表「不怕人」,就可以進行射殺。
6.野豬隊成員故意購買「蕃薯」作誘餌(有圖片),這種做法是否違法?
7.據悉於早年,野豬媽媽在教導小野豬覓食時,在同樣地點遭獵殺,當時是具體詳情是怎樣?
我們希望市民關注一家野豬(2大3小)命運,難道香港再沒有更好的野豬保育政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