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8日星期五

指性格溫馴沒危險  沙田居民 阻狩獵隊殺野豬

《蘋果日報》,2013/11/7

前日沙田隆亨邨上演一幕居民阻止野豬狩獵隊捕殺馴良野豬,與舉報者發生衝突事件。西貢野豬狩獵隊接獲田心村村長及區議員投訴,指有野豬搗亂村民祖墳,要求捕殺野豬,卻被附近居民阻止,其間野豬隊更一度被指謊報收隊終止狩獵,未幾又折返,遭在場人士直斥無誠信。本報昨晚在上址山邊也發現有野豬出沒。

香港獨立媒體網記者兼十八區動保專員黃豪賢昨表示,前日下午兩時許到隆亨邨山邊採訪野豬狩獵隊,有居民阻止狩獵隊補殺野豬,指附近出沒的野豬都很溫馴,並無騷擾及危害居民。該隊隊長陳更表示收隊,停止狩獵,並着隊員收拾裝備離開。

未幾,黃接獲居民通知有野豬出沒,黃於是折返,卻發現野豬狩獵隊隊員躲在附近建築物,整裝待發狩獵,黃及居民非常不滿,斥責狩獵隊食言。其間,有自稱田心村村長的男子表示,野豬破壞該村祖墳,於是經漁護署找狩獵隊出動捕豬,不滿居民阻止狩獵,雙方發生衝突。狩獵隊見群情洶湧,決定收隊離開。

被批評謊稱「收隊」卻折返

黃豪賢批評狩獵隊謊稱「收隊」卻折返,是否需再向當局申請許可,並批評此舉會危害居民,「謊稱收隊後,有途人誤闖射擊範圍,勢會危害市民安危。」

陳更接受查詢時否認指控,指狩獵隊前日下午兩時許抵達上址時,並無發現野豬蹤影,決定收隊,怎料,當他離開上址約10分鐘,田心村村長通知該隊發現有野豬出沒,要求他們捕獵,他們惟有折返,「我哋無必要呃居民,只係一場誤會,真係冤枉。」

漁護署及警方均證實,接獲沙田田心村及隆享邨一帶有野豬滋擾報告,於是將個案轉交野豬狩獵隊跟進,並批准進行今次狩獵行動。

由於有市民在現場阻止,狩獵隊因安全理由取消行動。其後村長發現有野豬出沒,要求狩獵隊再到場跟進,他們遂折返。今次狩獵是在當局同意的限定時間內進行,狩獵隊並無違反規定。

另稿:
狩獵隊出動須警方批准

本港現有大埔和西貢兩隊野豬狩獵隊,屬民間自發組織,槍械、子彈及捕捉工具等都是成員自資。部份成員是前紀律部隊成員,各人都有槍牌,並需通過標準射擊檢定測試。當漁護署接報有野豬出沒,滋擾居民或造成破壞時,始會派員到場,建議居民加設圍欄防範,如不果或有需要時,便會簽發特別許可證通知狩獵隊出動。

狩獵隊每次行動前,必須於48小時前向狩獵地點的當區警署申請,詳列狩獵日期、時間、地點和參與人數等資料,取得警方書面批准方可行動。狩獵後也需向警方提交報告,如交代行動中有否開槍等;遭射殺的野豬則由漁護署運送到動物屍體收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