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9日星期六

【出租寵物?】平台倡先租後買減棄養:唔犯法,租借生命冇問題

2016-11-18 18:23
原文連結在此: http://www.hk01.com/動物熱話/55013/-%E5%87%BA%E7%A7%9F%E5%AF%B5%E7%89%A9-%E5%B9%B3%E5%8F%B0%E5%80%A1%E5%85%88%E7%A7%9F%E5%BE%8C%E8%B2%B7%E6%B8%9B%E6%A3%84%E9%A4%8A-%E5%94%94%E7%8A%AF%E6%B3%95-%E7%A7%9F%E5%80%9F%E7%94%9F%E5%91%BD%E5%86%87%E5%95%8F%E9%A1%8C
                           

訪問當日Ecrent租賃公司職員帶同小狗上班,她指不介意出租動物,但自己要在現場,可接受每小時收費$100。(陳嘉元攝)訪問當日Ecrent租賃公司職員帶同小狗上班,她指不介意出租動物,但自己要在現場,可接受每小時收費$100。(陳嘉元攝)

共享經濟(Sharing Economy)愈來愈流行,Uber、Airbnb是最為人熟識的分享經濟企業。共享經濟模式原意令各階層分享經濟成果,減少財雄勢大的企業積聚財富,亦有利環保。

但當涉及一條生命,共享概念是否仍然適用?近日有香港租賃平台公司推出「寵物租借」服務,表明以「試養過啱先決定是否飼養」為理念;另一方面,亦認為可方便工作忙碌的寵主,可免費獲得寵物保母服務,甚至有錢落袋。作為寵物主人的你,又會否捨得出租你的寵物?
ECrent指租寵服務剛推出,暫未成功撮合求租和放租者,但服務流覽率頗高,顯示不少人有興趣。(ecrent網上截圖)
ECrent指租寵服務剛推出,暫未成功撮合求租和放租者,但服務流覽率頗高,顯示不少人有興趣。(ecrent網上截圖)

今時今日,有什麼不能出租?
「寵物租借」服務在美國、韓國、日本和內地都非常流行,其中韓國和日本的同類型服務,已有近十年歷史,亦頗受大眾歡迎,年輕情侶常於周末向租借寵物,然後於上班日前歸還,一嘗當「假日寵主」的滋味。不過,不少動保團體批評這類服務扭曲了人們對生命價值的觀念。(詳見【共享寵物?】動物被租無得Say No 團體轟扭曲生命價值

剛在香港推出「寵物租借」服務的租賃平台公司ECrent,本身已有不少「嶄新」的租賃概念,例如「租借媽媽幫人煲湯」、「租個人帶你觀鳥」等。放租及求租廣告一律可在平台網站刊登,收費US$6/2月(約港幣$42),而租借條件則由雙方協定。

《香港01》訪問了ECrent董事總經理葉德賢,了解他們對出租寵物的看法。
  • 為何會有「出租寵物」的概念?
「出租寵物其中一個目的是希望減少棄養悲劇。先租來試養,了解自己能否擔起照顧動物的責任,尤其是想養寵物的小朋友。為什麼是租不是借呢?因為租要付出金錢,有付出便會更認真和愛護。平台上還有不少寵物相關服務,如租寵物保母、寵物美容、寵物寄養、專人放狗等,構成整個寵物業生態。」
  • 有什麼不能在你們的平台上出租?
「我們不會讓違法物件出租,如武器、無牌汽車服務。任何合法的物件我們都鼓勵共享,你也可以出租自己的時間,為社會提供服務。如涉及有問題交易,我們則會終止其帳戶。」
  • 出租一條生命存在爭議,你有何看法?
葉德賢指自己曾經養貓、狗等動物,表示願意在安全情況下將動物出租。(陳嘉元攝) 葉德賢指自己曾經養貓、狗等動物,表示願意在安全情況下將動物出租。(陳嘉元攝)

「大家對『租賃』可想像得闊一點。租借寵物和死物也相似,一件死物雖沒有生命,但對某些人來說也珍而重之。出租者可透過平台先了解求租者租借原因,再加以評估才決定出租。條款可由雙方共同協定,出租者可要求租借時在場監督,甚至在了解後有權不租,平台亦提供雙方的評分機制。現時也有不少人將寵物出租當模特兒,拍攝廣告、電影,寵主通常在場確保安全。」
  • 用錢買/租寵物,會比領養更懂珍惜?
「租賃需要金錢付出,交易會多點保障。價值幾千甚至幾萬元的名種動物,和被人領養的動物,牠們最後的結果是怎樣呢?我暫時沒有數據。但我作為一般市民看來,在街上流浪的動物,有多少是名種貓狗呢?甚少名種貓狗淪為流浪動物。」
  • 你們會否提供出租BB服務,讓考慮生育的家庭「先租後生」?
「暫時不考慮這類服務。法例對小朋友的保護,比起對寵物更多。照顧小朋友比起寵物更複雜,是否照顧過別人的小朋友,就等如懂照顧自己的小朋友?養寵物是一個長久的承諾,不少人會因衝動去買動物,太容易得到;但生小孩本來就會經過認真考慮、十月懷胎,不能付錢買個小朋友。」
名種貓狗患遺傳病的機會較高,有愛護動物人士指,不論是租是買,也無法減少胡亂繁殖的悲劇。(龔嘉盛攝)名種貓狗患遺傳病的機會較高,有愛護動物人士指,不論是租是買,也無法減少胡亂繁殖的悲劇。(龔嘉盛攝)
  • 你意思是反對寵物買賣?
「我們並非不支持買寵物。我們公司只是推廣『先租後買』或『以租代買』的概念,希望大家少浪費。大家未知自己會否長期需要這物件,可能一段時間後就會閒置,如光波爐、麵包機,甚至寵物。不少主人過了一段時間,就將寵物閒置一邊。我們不是反對購物,只是希望大家先租,想清楚後才買。」
  • 動物團體極需要義工暫託或照顧動物,也可提供與寵物共處的體驗?
「動物團體也可在我們的平台推廣其服務,我們旨在提供多元化的選擇。有租戶或覺得自己養的品種特別靚,需要收費才會出租,免費試養的團體沒有這些品種。百貨應百客,不同的客戶各有需要。市場上有寵物店,也有團體免費領養,如有人永不買動物,寵物店也做不到他的生意。」
 動物團體反駁指在街上生活的動物,並非全部遭人遺棄,而是與人類同共生活的社區動物。(吳鐘坤攝) 動物團體反駁指在街上生活的動物,並非全部遭人遺棄,而是與人類同共生活的社區動物。(吳鐘坤攝)

假如發生以下的情況…
  • 寵物在出租期間受到虐待,寵主是否可向你們索償?
每隻寵物的身體狀況各有不同,求租者未必懂得處理。(資料圖片) 每隻寵物的身體狀況各有不同,求租者未必懂得處理。(資料圖片)

「如租借有任何爭議,需要由雙方解決,不能向我們索償。但要是我們有足夠證據,證明某人於租賃時作出不當行為,不排除將其帳戶除消。如寵主沒有妥善照顧寵物而觸犯法例,寵主當然要承擔法律責任。」
  • 寵物繁殖商會否利用你們的平台將動物出租來做生意?
「要是一般人也察覺到出租者不妥,我們又怎會發現不到?利用平台來做生意並不符合推廣共享原則,我們不會讓他繼續租用平台。」
  • 動物是有感知的生命,出租會否影響牠們的情緒……
「出租寵物服務剛推出,還未成為龐大市場。只養幾隻狗便可做到生意?養寵物也有成本,要是那麼多人租寵物,出租者有利可圖,不用靠我們,他應該已在營運,平台並非能推動或催谷某件事。租賃並非為社會主要經濟交易,以前租賃資訊不統一,我們只是提供一個資訊集中、方便的平台。」
  • 決定推出這服務前,你們曾否跟動物團體溝通?
「我們以市場角度推出服務,歡迎動物團體、法律人士、出租者、租令者提供意見。現時租寵物沒有犯法,監管的工作也不應由平台來承擔。要是日後愈來愈多團體關注,或行業越過某界線,我們亦會跟從法制和團體提供的意見來調節。若大眾發現法律上有灰色地帶,日後修改法例,甚至停止這類行業,我們亦樂意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