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日星期二

途人救走綠海龜

《蘋果日報》,2016/10/31

釣魚漢昨晨在鯉魚門三家村碼頭垂釣,釣獲一隻瀕危物種年幼綠海龜,釣魚漢竟想據為己有,幸被一名仗義男途人及時制止,雙方發生爭執,警員到場把綠海龜交予漁護署,漁護署再移交海洋公園跟進。

阻釣魚漢據為己有

昨晨11時45分,姓香(63歲)釣魚漢在三家村碼頭釣魚,竟釣到一隻海龜,他喜出望外打算取走,適時一名男途人加以阻止,驚動警員到場調解。由於海龜是瀕危物種,警員將海龜帶走,最終海龜被移送海洋公園。海洋公園發言人稱該海龜為綠海龜,約8至10歲的年幼龜,由獸醫檢查傷勢。故意干擾或擁有於香港取得的海龜者,最高可判罰款10萬及監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