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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com】某一晚上,女友當司機,駕車經過大埔道,我在旁看手機。是運氣讓我突然發現馬路前方坐著一隻小猴子,在距離不到五呎之際呼叫「小心!有馬騮!」,女友立即扭軚而讓小猴避過了一場殺身之禍。
大埔道是一條很奇特的公路,像一把刀攔腰把獅子山郊野公園及金山郊野公園劏開。當然劏開了的不單止是土地,還有很多動物的肚皮。兩個公園裡無數的動物長期和人類的文明-汽車 共存。而駕駛人士都知道在這路上每年都生產不少馬騮和野豬的亡魂。當我們避過了小猴子那一刻,我深知道牠最終必定逃不過另一劫。因為牠們的家,是一個生態價值高的郊野公園及生態價值低的一條馬路。
我當然知道這條貫穿沙田九龍的公路的重要性,正如全香港人都知道住屋問題的重要性。所以當政府一而再提出要動用少部份生態價值低的郊野公園來興建房屋時,反對的人都很容易立即被標籤為「保育膠」。連住的地方也沒有,何來有興致去享受郊野公園呢?!甚至如施永青辛辣的批評:「環保只是人類自己弄出來的概念,地球可沒有這樣的需要」、「很多『環保人士』,自己已有樓住,還要攬着郊野公園不放」。 又正如李兆基所說:「拔一毛以利天下,社會發展需要各方予以遷就,用1%近市區部份的郊野公園建住房,可住十萬人。」雷鼎鳴更認為「以香港人口計算,平均每人每年到郊野公園根本不足兩次,即是用昂貴的租金去補貼行山」是極度愚蠢的!
但反對的聲音很快就指出,動用郊野公園的前題是我們已經沒有土地可用,但這是事實嗎?為什麼偏偏要打郊野公園的主意?政府的說法也看似很有道理:開發很多新界的土地往往會遇到不同持份者多方很大的阻力,又要應付大量的賠償。測量師劉炳章所提出位於大欖隧道收費亭西邊佔地170公頃的山頭(屬大欖郊野公園範圍),由於發展不涉拆遷賠償,估計每單位成本只需30萬元,開發郊野公園可以是一兩年間的事。這實在太吸引了,找不到說「不」的理由。 但等等,即使沒有人需要為此發展而被拆遷,或要求賠償,但動物呢?我們有想過要向動物賠償嗎?郊野公園是動物的家園,只不過是牠們沒有議價能力,也沒有人為牠們追討賠償而已。到一天公園被開發的時候,這裡及附近的動物都要雞飛狗走了。又可以想像,當幾年後某郊野公園聳立了幾個屋村,住滿了幾萬人,那些本來住在那裡或在附近郊野的動物一不留神跑進了屋村範圍,就會立即被扣上了「誤闖民居」及「滋擾市民」的帽子!牠們不單永遠得不到賠償,不幸的更會像大埔道的猴子、沙田大圍的野豬賠上性命。
馮煒光在回應陳淑莊批評政府「貪得無厭」時說:「對一心想買樓的年輕人、成家而不能立室的年輕夫婦、一心等上公屋的基層市民、一心想「有瓦遮頭」的長者,有屋供應才是最重要的。陳議員會認為上述市民的訴求是貪得無厭?」
在我們雀巢鳩佔,有殺冇賠之前,我又想反問馮煒光:動物只想保住自己的家園又算是「貪得無厭」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