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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一名動物維權的社運人、動保運動稱職的「滋事分子」,在芸芸的街頭抗爭、集會示威中,難免經常與執法人員有所接觸,甚至發生衝突。盡責的警察,職務內會協助我們行使示威的公民權,履行分內的職責,談不上互動尊重,至少彼此不會逾界。
無意要針對或仇視警隊,坦白說,在爭取社會公義整過程中,我從來沒有痛恨過警察,亦沒有向警方破口大罵過一句「警犬」,因為我由衷相信,犬隻的忠誠耿直,較人性的黑暗面,永遠來得磊落光明,甚至自愧不如。
動物議題,光譜雖然相對闊、政治敏感程度較低,但並不代表不受無理欺壓。Empty the tanks 反圈養示威,警方連同海洋公園合流打壓,將我們連同血海豚示威道具驅趕;會展反皮草示威,遇見警員惡言相向,粗暴拉扯;虐待動物案件,警方不立案受理;馬草壟下毒殺貓,警員馬虎搜証,結果要我親自爬下污水渠,撿貓屍作證物⋯⋯
我痛恨的,從來不是執法者的職業和身份,而是政權下整台壓迫動物的機器。這台無情不義的機器,由始作俑者的權貴組件而成,讓前缐執法者運作,而衍生的處事手法和工作態度,一直以來,斯壓著動物、剝削著動物、輾碎著牠們的尊嚴。
動物有口難言,遇到無理對待、怠惰苟且的執法者,牠們會否歇斯底里「爆粗」辱警,我倒不確定。然而,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政權下的執法者,一旦受壓,往往喪失自由意志,淪為一台是非不分、欺壓動物的機器。結果是,既與民結怨,同時與動物為敵。例如,去年十二月,一小豬出現大圍顯徑邨公園散步,警員手抱路過學童觀賞野豬,警民關係溫馨,社區氣氛一片和諧。諷刺的是,同月,另一頭野豬女進入停機坪,估計機管局先用工程車撞豬,警方其後在壓力下,特警粗暴卻以盾牌按壓野豬女,令牠吐血重傷,最終需要「人道毀滅」,可見兩件事,對待動物的差別竟是如此的大和荒謬。認同與否,動物福祉需要執法者護航,更加需要具良知的執法者維護。警民關係在劍扙弩張、幾近擦槍走火的時期,彼此根深蒂固的不信任,動物只會成為仇恨中的磨心。
公義,不是打嘴炮、也不是台上單靠一句「問候娘親」、煽動民情就能彰顯出來,而警民關係在密不透氣的夾縫中,我只想說:動物需要的,是喘一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