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3日星期三

直擊動物調查組 全港搜救

《爽報》,2013/3/11

現今香港好多家庭都有養寵物,對保護動物意識亦明顯增強很多。

目前大多數投訴虐待動物的個案,都是由護動物協會SPCA所負責,現時協會調查督察有24人,每日工作分配到拯救組,調查組(包括虐待動物)處理,除了8號風暴及黑雨之外,全年365日24小時無間工作。

求助個案五花八門,且由於動物在城市環境中受傷機會比野外高,如高處墮下,藏於車內引擎,交通意外受傷。

涉及人為虐待時,往往因舉證據困難,調查工作也特別困難。

當中最大困難是法例跟不上時代變化,由於防止虐待動物法列已實行了78年,過往主要針對食用動物,農場動物為主。相對目前常見的寵物,法例則有很多漏洞且未必適時:「例如家養動物法例,是容許動物24小時放在籠裡(只要有空間給轉身),但係人都知,長時間困在籠裡好慘!」愛協督察Anthony無奈地說。

Anthony說,由於每一名調查督察入職時,都需要到嘉道理農場受訓,認識各種動物體形,攻擊性及特性。實際工作中,大形狗隻反而不危險,因為工作人員都會小心防範,反而小狗慣常給人們印象都比較可愛,經常一不留神就會被咬一口。

每次協會收到舉報或拯救要求時,調查督察便拿好基本裝備趕赴現場,通常每次行動都是單獨出巡,情況麻煩才會要求增援。

記者採訪期間,協會便接報指三號幹線發生交通意外。到達現場後,已見一只唐狗身受重傷嘴角滲血卧在地上,愛協兩名督察落車後,立即從車尾取出工具採取救援,可惜唐狗傷勢嚴重連爭扎力氣都沒有,連忙把它抬上車送往協會內給獸醫檢查,最終因傷勢大重而要人道毀滅。

Anthony表示這種情況已司空見慣,「其實我哋每日都扮演不同角色,有時係消防,有時係警察,有時係仵工,每次拯救動物時都希望救回一條生命。其中一個刻骨銘心個案令到我依家仍不開心,當時一頭花貓在大廈26樓梯間氣窗被困,當我到達現場時,判斷是沒有即時危險。但礙於市民議論下我拿起工具步上樓梯時,相信花貓受到驚嚇而企圖跳過旁邊簷篷時失手。」

「眼見貓隻從高處倒下,身體已經插入圍牆尖鋒鐵支上,報案人及自己都很難受,迫不得已在現場儘快人道毀滅,個一刻只是希望快啲減少動物痛苦,已經唔在乎身邊嘅人辯論是否繼續搶救。我地即場為小動進行安樂死,但面對屍體那一刻確實難受致極,那時候只抱著信念來完成任務。」他說,處理動物屍體,是每名督察的入職要求,加上訓練充份,所以他們很少需要情緒輔導。

Anthony已經在愛協工作了11年,他和一班同事都是愛動物之人,自己亦養了2隻小狗,「我們有80%同事都有養小動物,有小部份市民錯覺,認為愛協經常會把動物人道毀滅,其實好多案件中的小動物都痊癒及找到新主人,來到我們工作的同事都比較喜歡小動物的。」

他表示,若拯救動物途中遇著不馴服或爭扎的,為免受傷都會讓它走的。

此外面對虐待動物,成功檢控的個案也不多,而且每次都要花大量精神、力氣和文件往來。「唔好話做得辛苦啦,有時聽到判決覺得好唔合理,一百隻狗受虐最終決罰才幾仟蚊。現在很多年青人及小朋友,在未經深思就買下小動物飼養,到自己承擔不了就遺棄街頭,每年過年前夕大掃除前,都是遺棄高峰期,希望他們飼養動物之前,真的要停一停想一想!」

愛護動物協會檢核部總監何子棠表示,為防止虐待動物,其實最好從教育做起,「例如在小學開始,把人對動物的態度加入通識科目,現在協會已經開始和政府初商中,希望每一名主人要對動物有承擔責任,給予警察及愛護動物市民物協會職員進入屋內進行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