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9日星期五

衣夾夾狗示眾 網友轟狗主

《星島日報》,2013/3/28

大眾關注虐待動物事件之際,再有狗主向飼養的金毛尋回犬施以「酷刑」,將五個衣夾夾在狗頭、狗鼻和兩頰,並拍下照片上載社交網「示眾」,還寫着「狗狗學會享受而不反抗」,網友不值其所為,指隻狗是痛極無法反抗,斥狗主行為「變態」。

相片放fb分享

被指虐狗的二十餘歲男狗主姓莫。據知日前有人在寓所將五個衣夾,分別夾着其飼養的金毛尋回犬鼻部、兩頰及雙眼對上的頭部肌肉,拍下狗隻被夾着衣夾伏在地上情形,再把照片上載至facebook與人「分享」,留言寫着「我家狗狗學會享受而不反抗了」。

事件引來大批網民猛烈批評,斥責狗主殘忍,有人認為該隻金毛尋回犬慘遭夾至臉部肌肉繃緊,根本無從反抗;亦有人怒斥狗主行為「變態」,不應虐待狗隻。但狗主留言反擊,掀起一輪網上罵戰,也有狗主的朋友挺身留言勸他道歉,聲稱要「幫理不幫親」。

愛護動物協會女發言人回應指出,有關衣夾夾狗的行為屬毫無意義,她認為金毛尋回犬的體毛雖然較長,可能未必夾着狗隻的皮膚,故未有看到造成明顯傷痕,但她提醒狗主,倘需要訓練狗隻,應以正規手法進行訓練。

根據本港《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如涉虐待動物,使其受到不必要痛苦、折磨和驚嚇等,即屬違法,最高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