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3日星期三

賤男教細路虐畜 馬騮當活靶

《頭條日報》,2013/3/13

虐殺貓案層出不窮,正當各界疾呼加強愛護動物教育,竟有人教小童射擊猴子。昨天網上瘋傳兩張照片,上載者在郊野公園拍攝到一名男子疑指導小童舉起氣槍,瞄準野生猴子,他有所行動時被攝入鏡頭,即急步離去,上載者怒斥該男子教壞細路。有動物福利團體對事件感到震驚,昨日往警署報案,要求將疑犯繩之於法。 在網上瘋傳的兩張相片,甚為模糊,但拍攝者指在俗稱「馬騮山」的金山郊野公園,一處戶外停車場拍到,一名成年男子帶着氣槍,教導一名男童雙手舉槍,疑指導他向近距離外一隻猴子開槍。上載圖片的網民透露,當他拍照後,該男子即急忙與男童離去,猴子逃過一劫。但上載者怒斥:「呢啲咁嘅家長真係不知所謂,教個仔用氣槍射馬騮,大個仲得了?」殘酷對待動物 最高囚36月 漁護署回覆,指未有接獲金山郊野公園有猴子遭氣槍射擊的舉報,但會跟進網上圖片一事,並派員加強在公園內巡邏和執法。署方呼籲市民,如發現虐待動物行為,可通知警方,或致電一八二三向漁護署舉報。

漁護署續指,野生猴子受《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保護,任何人故意干擾或非法捕捉,最高可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另外,任何人如違反《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最高可罰二十萬元及監禁三年。

愛護動物團體報警

非牟利動物獸醫協會昨晚往深水埗警署報案,強烈譴責相中男子用心不良的行為,又指成年人應向小孩灌輸愛護和尊重生命訊息,但他竟教導小孩以傷害動物為樂,將對幼童身心發展造成極壞影響。協會要求警方嚴肅處理事件,立即徹查,將疑犯繩之於法,讓公眾明白,香港社會不容許蓄意傷害生命的行為。金山郊野公園的猴子,不時慘遭虐待。去年六月,有狂徒向猴子潑淋鏹水,遭殃的猴子全身嚴重潰爛,慘變「爛面馬騮」。更有人發現,多隻猴子行動不便,甚至斷肢,疑遭人惡意襲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