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1日星期四

愛護動物協會回應張婉雯 / 王灝鳴

《明報》,2013/3/21

編按:上月,本版刊出動物維護工作者張婉雯有關愛護動物協會(下稱「協會」)的文章,於3 月12 日獲協會回應,指該會「開誠布公」, 「不主張將動物福利議題政治化」,並回應有關「動物警察」話題……

就貴報於2013 年2 月20 日,刊登作者張婉雯題為〈愛護動物協會, 是愛護動物, 還是愛護政府?〉一文,協會現作出以下回應。

協會歡迎公眾表達意見,而在閱讀了這篇發人深省的文章後,深感這是就協會工作和貢獻作出內省的好機會。然而,我們認為有需要回應張小姐所發表的文章,並指出當中所出現的種種謬誤,以正視聽。

協會與贊助人的關係

作者在文章提到協會的悠久歷史和所謂「受到政府青睞」,造就成協會享有大量資源。而現實其實與她的指控正正相反──協會的營運經費,只有少於百分之一是來自政府,其餘99%完全是協會自行從公眾捐款、2.3 萬位會員和支持者,以及我們所提供的服務中籌募。

作者又謂,協會是「動物守護計劃」的「最佳擋箭牌」,其實協會與警方在調查和起訴動物虐待個案方面,已經合作了九十餘年。現行的「動物守護計劃」其實只是將這合作關係正式化,並容許我們更緊密地與警方和漁護署合作,更有效率地打擊真正的動物虐待個案。這種合作模式在美國、英國、澳洲等多個國家,是相當常見的。

文章中論及協會歷史的篇幅,暗示協會因為獲得歷任行政長官夫人(過往為港督夫人)為贊助人,又得到過往殖民地政府和上流社會的支持,才得以享有今時今日的地位。在香港,有眾多非牟利組織很幸運地獲得此類支持,其中包括香港各界婦女聯合協進會、紅絲帶中心、香港乳癌基金會等等。同時,我們獲得的支持有很大部分來自於民間,社會上的公眾也認同我們多年以來在動物福利上作出的努力。

作者原意是以「特首御准『皇家』香港愛護動物協會」為題。雖然貴報的編輯已經另行擬題,但我們必須要指出,愛護動物協會多年前的「皇家」二字,是在1978 年獲頒授的,在1997 年回歸之時已經取消。

作者又提到,協會為保障社會地位,實行「三不做」政策。我們相信,在正面衝突以外,其實有很多方法能循序漸進,一步一步實行,為動物福利帶來長遠和正面的改變。

協會與「動物警察」

因此,我們在面對公眾時,誠信和真相至為重要。我們不主張將動物福利議題政治化,而是事事以動物福利為先。近年來(包括今年),我們沒有參與街頭抗議,而是與政府保持對話,並在有需要時與其他持份者,如區議會、民選議員和官員、社區組織和公眾等,開誠布公地溝通。

作者亦提到,協會聲稱檢核部已經在履行「動物警察」的職能。我們必須澄清,協會是「動物守護計劃」的一部分,在計劃下,我們與警方、漁護署和其他機構合作,調查和防止動物虐待。這項計劃有賴各方合作,包括協會、警方和漁護署,才能履行「動物警察」的職能。

文章又提及所謂「被消失的罪行」,矛頭直指向協會。在此,我們必須重申,協會對每一宗懷疑虐待投訴都認真仔細調查,但是我們的工作要講求「合法、合情、合理」,在有充足的理由和證據支持下,我們一定會建議就個案進行起訴。

張小姐亦質疑我們為何在動物警察這個議題上,冒着被民意杯葛的風險,選擇作為所謂「官方喉舌」。其實,協會本身的立場,是認為現行制度行之有效,在有足夠證據和證人供辭支持下,能夠將真正的動物虐待個案元兇繩之於法。協會完全獨立於任何機構和當局,所謂「官方喉舌」之說絕不存在。

「我們沒有起訴權力」

協會的經費,是用於動物福利工作上。我們不但進行多個寵物和流浪動物絕育計劃,同時又替742頭犬隻、1070 頭貓隻和其他動物(652 頭)找到領養家庭。我們亦積極進行研究、游說等多種其他工作。作者所提及的,僅僅是以協會檢核部為主的工作,而現在,檢核部亦是香港唯一專為動物福利而設的部隊。正如文章所說,去年我們的督察總共執行了1800 次拯救工作,並多次協助警方就非法繁殖場和虐待個案展開調查。雖然處理動物虐待個案是我們的主要工作,但我們沒有起訴權力。在可能的情況下,我們會先嘗試了解每個動物管有人的情況,明白為何會出現虐待問題,然後盡量改善動物的狀況。

協會的檢核部督察是一支有高專業水準的隊伍,一直在動物福利上作出努力,而且背後還有優秀的獸醫團隊和動物福利專家支持着,在香港已經服務了90 年之久。多年來,各種政治變遷對協會的政策和最終目標並無任何影響,我們的使命也始終如一:愛護動物和防止牠們遭受虐待。今後,我們會本着服務香港大眾的精神,繼續在防止動物虐待方面努力。
香港愛護動物協會社區發展部執行總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