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5日星期二

市民舉報疑捕獸器捉狗

《成報》,2013/3/5

社會保護寵物意識提高,有市民報稱於本月初目睹漁農自然護理署人員,在將軍澳一個露天停車場用捕獸器捕捉隻;不過,漁護署澄清當天使用的是套索(snare),此為認可的捕捉流浪方法,工具並不會對隻造成不必要的痛苦。

在本月1日,有市民在將軍澳寶康路的一個露天停車場,看到一名工作人員,手持疑似捕獸器的物品捕捉隻,隨後去信漁護署查詢,但只獲署方以「行動細節,不便透露」作回覆。該名市民其後向香港非牟利獸醫診所求助。

漁護署澄清為套

香港非牟利獸醫診所接受本報查詢,他們向本報展示了數張漁護署人員手持疑似捕獸器的照片,並指漁護署捕捉隻的工作已外判,懷疑是外判工使用捕獸器這種殘忍的手法捉

漁護署回應表示,當天使用的是套索(snare),並解釋套索配合食物誘捕捕捉流浪,是一種獲得動物福利諮詢小組認可的捉方法,該工具並不會對隻造成不必要的痛苦,亦只會在署方人員監場下使用。

對於香港非牟利獸醫診所指漁護署外判工作的指控,漁護署發言人澄清從沒有外判捉工作,同時亦向在場的市民表明漁護署人員的身份,以及解釋當時在現場捕捉流浪